yeUGlDeK 发表于 2009-1-17 01:29:35

2008年腐败特征盘点:立法领域首现腐败案

这一年还出现了腐败犯罪的新罪名。晏大彬贪腐之时,其妻付尚芳帮助他洗钱,所以付也走上被告席,被指控犯“洗钱罪”。付尚芳洗钱一案成为刑法修改后新罪名的全国首例

    2008年的脚步刚刚走过,中央纪委监察部便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
自律工作,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事实上,总结一下2008年腐败的总体特点,对于下一步开展廉洁从政和反腐的教育,更有针对性。   
    2008年的腐败除了具有以往腐败的某些特征外,也有新特点。从总体上看,该年的腐败现象具有如下特点:
    (1)、涉案金额依然巨大。如,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涉嫌受贿的数额为2226万元;从海南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广东化州老家搜查出的藏在19个密码箱内的现金赃款高达人民币2500余万元;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的湖南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涉案金额为6800万元;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则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2)、“群蛀”现象依然严重。除了在绍兴、重庆、福建等地都出现了地产“窝案”外,其他一些领域或地区也出现“窝案”。如,浙江岱山盐业局受贿窝案中贿赂犯罪案件达28件38人;窝案的阶段性爆发表现出该领域权力制约机制的严重缺失,以及腐败机制的形成。

    (3)、“带病提拔”和“带病在岗”现象依然存在,用人机制的弊端再次显露。因为受贿金额巨大而成为“重庆第一贪”的晏大彬从2001年底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到2007年底,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
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1/5),其行为的败露不是制度的原因,而是带有某种戏剧性(因藏有巨款的家中水箱渗漏,被邻居叫来的保安发现)。

    (4)、商业领域“潜规则”的恶果开始显现。去年奶制品行业“三鹿奶粉事件”震惊中外。之后,晏大彬案件暴露出交通领域因收受贿赂泄露标底,或出卖承包工程的“潜规则”,以及“豆腐渣”工程的后果。

    (5)、“裸体官员”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以往外逃贪官贪腐时“留一手”(即任职期间有意将妻儿送出国,独自一人在国内),贪腐行为败露后立即逃去国外的腐败谋略。而某些干部利用出国考察机会滞留不归的情况更是暴露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长,以及日常监督制度和干部出国审查制度方面的缺陷。

    (6)、“官员走穴”问题引人注目。陕西山阳县委、县政府几位主要官员在一水电站开工仪式上进行剪彩时领取工程投资方负责人所送红包,及在四川省最大的“书记卖官案”开庭审理中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称自己作为领导每次开会都会给其发钱的新闻,使一些干部变相收受贿赂的方式及其灰色收入的来源显现和被质疑。

    (7)、立法领域出现首例腐败案件。在商务部任职20余年,一直参与和负责外资法律、投资法律的制定及修改的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官员受贿的案件。

    (8)、新罪名腐败犯罪出现。如,晏大彬贪腐之时,其妻付尚芳帮助他洗钱,所以付也走上被告席,被指控犯“洗钱罪”。付尚芳洗钱一案成为刑法修改后新罪名的全国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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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 反腐败具有八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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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反腐工作任重道远 应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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