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ar062 发表于 2009-1-17 01:29:45

济南去年审结贪污贿赂案135件 判处198人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15日在人代会上所作工作报告显示,2008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054件,判处犯罪分子5026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5件,判处犯罪分子198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的22人。
    2008年,济南市共新收各类案件62271件,审(执)结62854件。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05
4件,判处犯罪分子5026人。在已判决生效的4707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92人,占18.95%。对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抢夺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以及有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共审结此类案件2065件,判处犯罪分子3472人。
    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0件,判处犯罪分子186人。依法审理了原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董事长王杨挪用公款、贪污案,原齐河县委书记李风臣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以及台湾遣返的杨明德劫机案等最高法院、省法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济南去年审结贪污贿赂案135件 判处1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