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VBbObU 发表于 2009-1-17 14:21:10

深圳劳工维权负责人被砍 主犯庭审承认雇凶伤人

- “深圳劳工维权组织负责人被砍”追踪
    昨日上午9时许,深圳伤残人士黄庆南因宣传劳动法而遭私企老板雇凶砍断小腿一案,在深圳龙岗区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涉嫌雇凶者承认
雇凶伤人事实,但称“当时只想教训一下黄,并没授意将其砍成重伤”。
    打工者维权遭人砍
    昨日,9时30分,深圳龙岗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参与庭审者说,庭审前法院外聚集了近百名民工,希望参与旁听,但终因法庭席位有限,未能如愿。




    黄庆南系深圳打工者中心注册人,其名下中心为一民间组织。该组织的宗旨为,义务向打工者提供《劳动法》宣传和维权服务。2007年11月20日下午,在距其工作地点不足百米的深圳龙岗区小巷,黄庆南被砍。
    老板称利益受损买凶伤人
    检方称,疑犯共5名男子,其间,2人持刀将黄左小腿砍至骨折,由另外3人接应离开。经查,5名男子受雇于深圳一私企老板,此前与黄并不相识。
    黄庆南的一个代理律师朱茶林说,涉嫌雇凶伤人的钟伟其,系龙东大埔村人,在当地拥有企业和厂房。庭审中,钟说,他雇人砍伤黄庆南,是因打工者中心宣传劳动合同法触犯了其利益,故买凶伤人。
    辩护律师拒搜身未入法院
    “不过他反复强调,当时只想教训一下黄庆南,并没有授意将其砍成重伤。”朱茶林说。
    进入法院的安检程序繁杂,给朱茶林等人留下深刻印象。
    “要解腰带,脱鞋,男女两组贴身检查。”一位参加庭审的人回忆说。
    黄庆南另一代理律师、北京律师李方平,未能进入法庭,他拒绝了法警对其进行贴身检查的要求。李方平说,开庭前对律师进行搜身,与相关法律不符。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该院工作人员郑丽,以全院都在开会为由,婉拒了采访要求。(记者崔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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