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iokn 发表于 2009-1-19 17:09:45

火烧千亩林补栽千株树 7旬老汉获轻判 量刑引争议

2008年3月,(江西)萍乡市芦溪县年近七旬的老汉谢宣炳在烧荒时,不慎失火造成了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1千余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15万余元。事后,他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由于身患重病,他被依法取保回家候审。在此期间,谢老汉只要身体稍微好转,就会到失火的地方补种树苗,一个多月时间种下1000余
棵株杉树。2009年1月7日,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谢老汉的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烧荒失火烧毁千亩林地
    2008年3月1日下午4时,年近七旬的老汉谢宣炳,在砍掉了自家责任田边的茅草后,习惯性地直接点燃茅草进行烧荒。不料,大风吹着火苗越过田岸,迅速蔓延到附近山上,并引燃了在年初冰冻灾害中被压断的树木。谢老汉慌了,赶紧拿起锄头铲泥灭火,可漫山的枯木都被引燃,凭他一人之力已无法扑灭。
    大火一直烧到当晚6时左右才被扑灭,谢宣炳躲在家里十分害怕,一位亲戚劝他要面对现实,躲避不能解决问题。这番话打开了谢宣炳的心结,他主动到派出所交代了事情经过。
    后经有关部门鉴定,此次谢老烧荒失火引起的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1046.3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51886.3元。
    内疚成疾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谢老汉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久被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
    谢宣炳在逮捕后,一贯老实本分的他十分悔恨、内疚,最后病倒了。经鉴定,他患有左侧脑梗塞、脑萎缩等疾病。
    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谢宣炳年近七旬又重病缠身,芦溪县人民法院随后下达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此案,为其取保候审,在家养病待审。
    七旬翁补种千株树获轻判
    取保候审期间,法官从村干部处了解到,谢宣炳对于即将要受到审判一事有着很重的心理包袱,以至于病情始终不稳定。另外,法官还意外了解到,谢宣炳在身体状况稍好些时,总是坚持着去被烧过的山上补种树苗,已经补种了1000多棵。
    2009年1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谢宣炳不便远行,法院将庭审现场设在他所在的妙泉村村委会办公室。在庭审中,谢老汉对自己的失火罪行供认不讳。面对着几个月来一直关心自己的法官,他诚恳地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任何惩处、好好改造弥补损失。”经合议庭评议,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是人性化判决还是量刑过轻?
    此案宣判后,法院的做法赢得了村民普遍赞誉。“与其让老人到监狱里服刑,还不如让他到失火的地方补种树苗,弥补过失。”村民认为,法院的判决非常人性化,而且也体现了法律的尊严。
    “刑罚的发展总体趋势是轻缓化和非监禁性。”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说,法官在判决过程融入对老年人犯罪的这一特殊群体人文关怀,暗合我国刑法传统“矜老”的恤刑思想。
    但也有人对此表示不理解,南昌一位法律界人士称,本案量刑幅度应在3至7年内,但在法院量刑过程,在谢老汉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下,适用3年刑期,从轻到底,则是减轻处罚,而非从轻处罚,未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大江网-新法制报 刘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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