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之得 发表于 2009-1-21 11:01:17

湖北通报一批违纪违规案件 将严惩滥用权不作为

昨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规案查处情况,主要集中在行政权力运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医疗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李昌海表示,将继续严查截留、挪用、侵占各类补贴资金,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乱收费,违法排污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发生在群
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乱批江边采砂六官员受处分
    2006年至2007年,团风县水利局与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违规收取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和采砂补偿费,私分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和采砂补偿费,违规开支收取的采砂管理费,严重违反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
    黄冈市纪委监察局责成时任团风县副县长、现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甘早花写出深刻检查;团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水利局局长贺少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水利局副局长何国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新洲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区水务局长、区采砂领导小组组长周武刚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区采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清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黄砂管理站站长罗柏顺行政警告处分。采砂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财政。
    除上述6人外,鄂州市国土局土地出让处、鄂州市房产局产权办也因违规超标准收费28万余元被查处并追缴资金。鄂州市物价局、国土局、房产局则因监管不到位被通报批评。
    收受开发商50万元社区书记入狱
    2006年,襄樊市樊城区柿铺办事处东社区党委书记毛锡祥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工作中,收受开发商贿赂5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樊城区纪委给予毛锡祥开除党籍处分,樊城区法院判处毛锡祥有期徒刑7年。
    乡长助理成硕鼠“啃吃”国家重点工程
    恩施市白杨坪乡副科级助理袁承相,在兼任该乡沪蓉西高速公路和宜万铁路“两路办”主任期间,无视“两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农户名字、虚列征占用地及附着物数量,涂改增加已兑付金额方法,多次造假套取沪蓉西高速公路和宜万铁路项目资金达1107203.77元。套取资金后集体私分516911.73元,其中袁个人分得113139.61元。此外,袁还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8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资金14万余元。
    恩施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袁承相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其职务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局长推诿治污牵连县领导丢了官
    去年3月,十堰纯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擅自违规收购黄姜500吨进行经营生产,郧西县环保局多次制止无效。3月31日,郧西县环保局向县政府呈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报告,县政府领导批示县经委配合处理。
    此后,郧西县环保局、县经委相互推诿,县政府督办工作不落实,致使纯阳公司的排污行为未得到有效制止,事后县政府依法关闭纯阳公司。十堰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郧西县政府县长助理陈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郧西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环保局局长万长虹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经委主任陈尊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去年9月22日,阳新县木港镇一家公司生产废水泄漏,约5吨严重超标的废水污染西湖港水体,造成下游10公里河水受影响。木港镇政府、县环保局在处理该起恶意非法排污事件时未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县环保局局长李亚川同志被行政警告,木港镇工会主席兼经济发展办主任明平杨同志被行政警告。
    医院滥放奖院长写检查
    2004年5月以来,咸宁通山县人民医院对各科室实行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科室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挂钩,采取超劳奖励方式向医院干部职工发放开单提成奖金。据统计,去年5月至11月该院采取上述方式共发放奖金19.1万元。咸宁市监察局责令通山县医院停止违规发放开单提成,责令医院院长成忠作深刻检查。
    教育乱收费局长校长受处
    去年7月1日,钟祥市教育局给钟祥一中下达高中招生计划1320人,超过省教育厅计划50人,在实际录取中,钟祥一中招高中生1422人,其中426人为择校生,超出省计划152人。钟祥市监察局给予市教育局局长孙金荣行政警告处分,对钟祥一中校长杜传家进行诫勉谈话,并向全市通报批评。将钟祥一中超计划招生的152名学生中的45名择校生所收费用56.1万元收缴财政。
    2007年9月,荆州市石首市文峰中学对193名学生违规收取借读费38.55万元,收取早晚自习费56.46万元。该中学校长熊武书被撤职。
    去年,孝感市云梦县实验中学挤占教育公用经费17.91万元,分别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外出旅游开支等。校长陈五毛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王孝武 伍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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