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qutc 发表于 2009-1-21 11:01:26

落马局长以身说法:春节收红包就像“温水煮青蛙”

于鼎九用自己的教训告诫领导干部:春节期间最容易放松思想警惕
    于鼎九,历任江苏省泰兴市民政局局长、建设局局长,2008年11月26日被泰兴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司法机关查明,其受贿行为大都发生在春节期间。

    这是2008年12月29日于鼎九
在泰兴市警示教育基地所作的现身说法。
    我以自己的反面教训告诫领导干部,春节期间要经得起各种诱惑,防止出现“收一点、拿一点无所谓”的麻木思想,因为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这个时间领导干部最容易放松思想警惕。

    剖析犯罪根源
    我从小受到党的良好教育,20多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享受地市级劳模待遇。自从走上领导岗位之后,随着职权的增大、地位的变化,我的人生轨迹也悄然发生了变化,自认为春节期间收一点红包年礼无所谓,形成“温水煮青蛙”的局面,不知不觉犯下了受贿罪。剖析自己的犯罪根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疏于学习,导致法律知识欠缺。我在民政局、建设局两任局长位置上一干就是11年,因为是单位“一把手”,会议多、事务多、应酬多,客观上荒疏了学习,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长期以来,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仅限于皮毛,对春节期间收受他人财物是人情往来还是受贿犯罪,概念十分模糊。我错误地认为,收点年礼是正常的社会现象。事实上我收取的,基本上都是春节期间别人出于感激而送的财物,对此我一直麻木不仁。这就是法律知识欠缺的后果。

    ———难抵诱惑,导致廉政防线崩溃。刚任局长时的那几年,我也是见礼就拒的人,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抵挡不住三个方面的诱惑。一是抵挡不住由物到钱的诱惑。春节收年礼是从烟酒开始,但时间长了,觉得烟酒收多了反而是负担,于是开始收现金。从1000元、2000元开始,继而数额大的也收了。二是抵挡不住信得过部下送钱的诱惑。给我送钱的,绝大部分都是下属单位,我觉得帮过他们不少忙,可以信赖,收钱放心。三是抵挡不住别人反复送的诱惑。有些人送钱,我开始并不接受,但他们反复送,次数多了,我就渐渐地觉得帮人办了事,又不是自己伸手要的,也就接受了。

    ———自以为是,导致权力监督失衡。长期担任单位“一把手”,自以为政绩过硬、知名度高,逐渐对接受监督不以为然。比如群众监督就是薄弱环节之一。一般干部职工怕与我接近,不敢与我交流,从而造成我耳目闭塞、信息阻滞,听不到也听不得负面评价。对上级的监督也是应付。每年上级都要组织廉政考核检查,我总是关照有关人,认真准备但不要当真。

    四点忠告
    结合自己的犯罪经历,我想给大家四点忠告———
    切忌贪婪。从不贪到贪有一个演变过程。我也是从小的开始,从少的收起,人要戒贪就要从慎微、慎独、慎初开始。

    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是为官从政者任何时候都不可忘记的。

    摆正位置。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应该权为民所用。如果我不在局长这个位置上,人家会不会主动上门送年礼?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重视学习。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学习,不学习就不懂法,不懂法就难以自我约束。
(陈军 王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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