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zgaKja 发表于 2009-1-22 11:45:10

破解巨额借条不翼而飞谜团

这是一起发人深思的案件:一对夫妻为了赖掉巨额债务,竟动起了歪念。他们设套盗取债主的房屋钥匙,入室盗走借条并烧毁。岂料,在警方的缜密侦查下,两人很快原形毕露……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的终审判决,让这起一波三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巨额借条不翼而飞
    话说2007年2月28日这天傍晚时分,家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21团的退休职工陈忠和爱人严素,在家中清点存放在一个盒子内的借条时,发现4张借条不翼而飞。
    “天哪!4张借条上面的借款数额可是137000元呀!”严素泣不成声地对丈夫说。
    “坏了!我去乌鲁木齐看女儿的时候,你是不是没把房子看好,让贼娃子进屋了?”陈忠在爱人的责问下,赶紧把家中的门窗及衣柜都仔细地检查了一遍。
    “奇怪?贼娃子咋只偷借条不偷钱呢?”一番查看后,陈忠很纳闷:门窗完好无损,屋里也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4000元现金也分文未动,惟独放在小卧室柜子上盒子里晨碧和其丈夫符凌打的十多万元的借条没了踪影。
    “难道会是他们偷的?我们对他家的帮助可不小呀!”回想起自己对晨碧夫妇的帮助,陈忠感慨万千……
    2006年6月,经人介绍,做药材生意的晨碧来到陈忠家求助,说她家新盖的三层小楼因资金短缺无法封顶。“你要能给俺家借钱,就给俺帮大忙了。”出于好心,加上有同厂职工贺云担保,陈忠借了15000元给晨碧,晨碧给陈忠写了一张借条,双方约定月利率为百分之二,还款时间为2006年9月底。
    借钱后,晨碧不时给陈忠夫妇送一些保健药品,一来二去,两家人成了好朋友。
    2006年9月5日,晨碧再次找到陈忠,说暂时还不了钱,且因为生意关系急需用钱,想再向陈忠借8000元。陈忠没多想,又给晨碧借了8000现金。
    就这样,从2006年6月25日至2007年2月20日,晨碧先后以各种理由从陈忠处借款142000元,其中137000元打有借条。
    往事历历在目,陈忠夫妇怎么也想不通晨碧夫妇会干出这样的事。“咱们可不能冤枉了好人呀!”思前想后,陈忠夫妇走进兵团农八师下野地垦区公安局报了案。
    经现场勘查,侦查员初步推断作案人是以钥匙开门入室的,那么,究竟是谁动了陈忠家的钥匙呢?为何只丢失了晨碧的借条,而和晨碧的借条放在同一个盒子内的其他借条都在呢?
  一把钥匙“揪”出贼
    接警后,下野地垦区公安局民警宋濂鑫和何新建根据陈忠提供的线索,初步将目光锁定在晨碧夫妇的身上……
    2007年3月7日,办案民警在一处配钥匙的摊点上,找出了打开陈忠家门的那把“钥匙”。
    走访中,专门从事配钥匙的乔师傅给民警说了令他印象深刻的那把钥匙:
    2007年农历正月初三中午时分,在家休息的乔师傅接到符凌的电话,让他去市场配钥匙。
    到了摊位后,符凌递给乔师傅两把用黑绳子串起来的钥匙让他配。
    乔一下子就认出了其中一把少了一截后把的防盗钥匙是他不久前给陈忠家配的钥匙。
    “这是你家的钥匙?”乔问符凌。
    “是呀!是我家牛场房子的钥匙。”符凌回答。
    乔师傅没多想,将两把钥匙各配了一把。
    因年初陈忠找乔师傅给他家配防盗门钥匙的时候,乔师傅的钥匙模子没有和陈忠家钥匙一样的,于是他就把平常用的钥匙模子的后把用砂轮打短了一截,这才给陈忠配上了钥匙。乔师傅对此事印象很深。
    为了印证乔师傅的“眼力”,办案民警将不同的6把防盗钥匙编号后无规则地排列在一张桌子上,让乔师傅辨认。乔师傅仔细看了一遍,指出3号钥匙(陈忠家的钥匙)是符凌要求他按照该把钥匙配的。
    符凌压根儿没想到,一把普通的钥匙竟会让他“原形毕露”。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符凌低下头,向办案民警供述了他与妻子晨碧合谋先后盗取陈忠家钥匙和借条的丑事……
    演双簧夫妻频伸黑手
    “要是能把我们给陈忠写的借条搞到手,那我们借他的十几万元就不用还了!就是他告到法院也没用。”一天晚饭后,心存歪念的符凌对妻子晨碧说。
    2007年2月19日,当符凌夫妇得知陈忠的爱人严素去乌鲁木齐看女儿,只有陈忠一人在家的消息后,感觉机会来了……
    当日,晨碧到陈忠家,让陈忠看一下她第一次给陈忠打的借条是什么时间。陈忠走进小卧室翻动柜子上盒子内的借条时,被身后的晨碧看了个清楚。得知陈忠存放借条的具体位置后,晨碧又有了一个新的计划……
    次日中午时分,晨碧邀请陈忠到她家里,说要给陈忠扎干针。陈忠进晨碧家门后,看到符凌和孩子在客厅看电视。
    晨碧让陈忠将脱下的外衣裤放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进卧室扎干针,陈忠照做了。
    此刻,在客厅假装看电视的符凌解下拴在陈忠裤带上的两把钥匙,找到乔师傅各配了一把,回家后又把钥匙拴在了陈忠的裤带上。
    两个小时后,陈忠扎完干针穿衣服回家时,看到符凌仍和孩子在客厅看电视。
    陈忠家的钥匙到手后,晨碧夫妇紧接着又使了一招“引蛇出洞”……
    2007年2月23日16时许,晨碧到陈忠家,提出接他去牛场扎干针。
    陈忠怎么也没有料到,他前脚刚出门没一会儿,符凌就用其偷配的钥匙悄然打开了他家的房门。
    为了不留下任何痕迹,符凌打开陈忠的家门时,还戴了一双白手套。按照晨碧早已安排好的线路,符凌直奔小卧室柜子上的盒子,他在盒内翻出4张他和晨碧写给陈忠的借条后,快速离去。
    在返回的路上,符凌将4张借条烧毁了。
  作茧自缚屡败诉
    晨碧夫妇自以为销毁了给陈忠打的借条,就可将这笔十多万元的债务一笔勾销,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来债务一分没少不说,还要为自己承诺下的高额利息埋单。
    2007年3月,陈忠夫妇将晨碧夫妇诉至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要求晨碧夫妇偿还其借款137000元,支付利息21240元。
    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调查后,调取了下野地垦区公安局关于符凌涉嫌盗窃案的卷宗,查证了双方借贷关系存在的主要事实。
    同年8月21日,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符凌、晨碧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陈忠借款137000元,支付利息21240元;被告贺云对其担保的15000元、利息4200元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符凌、晨碧不服,上诉至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败诉后的符凌、晨碧又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申请对此案再审,结果近日也以败诉而告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潘从武 马世杰)
    案外人语
    偷借条——这样的盗窃案可真有点离奇,然而编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并非孤案。浙江安吉有个男子不想还钱,深夜溜进律师事务所,偷走了作为证据的借条;湖北某公司老总更是离谱,为了赖账,指使他人从武汉远赴海南偷盗借条……最后结果不用说,这些人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偷借条赖账肯定是不道德的行为,值得思考的是,偷借条构不构成盗窃罪?有法律专家认为,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窃取者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仅仅只是窃取了借款收据这一财产凭证,仍不能构成盗窃罪;但如果窃取者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得到实现,财产受到侵害,而债务人却得到非法利益。那么,偷借条的行为就符合盗窃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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