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ohen 发表于 2009-1-23 12:12:54

宁夏: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下达“军令状”

新华网宁夏频道1月22日电(记者黄会清)21日上午,宁夏全区清理执行积案第二次执行局长会议在青铜峡市举行,会议决定,在3月30日以前,对全区法院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215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必须全部执结,3月底完不成任务的负责人将被建议当地党委调离岗位或免职。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责任人与宁
夏各中级人民法院责任人,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责任人与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基层法院执行局责任人现场签订了责任书。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彦生说,宁夏要通过这次清理积案活动将2007年以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将2008年有条件的案件力争执行完毕,实现新收案件基本不产生积案的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局面。各法院要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实现既定目标。除统计在册的2157件案件在今年3月30日以前必须全部执结外,未登记在册上报的有履行能力的案件也必须执结。
    据悉,宁夏全区法院200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1682件,结案23489件,未结81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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