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报假币犯罪最高奖50万
[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09行动”打击假币犯罪
据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昨
日透露,广东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据了解,为发动社会群众举报假币犯罪,举报者最高可获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奖励人民币合共50万元。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对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举报出售、运输、购买假币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1万至10万元;对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和骨干的,一经抓获,奖励1万至5万元。
除此之外,根据广东省政府2007年12月出台的《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2008年起在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由省公安部门对假币犯罪的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按不同贡献予以金额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假币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奖励。
梁伟发强调打击假币犯罪 真打快打善打打出声威成效
1月20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公安厅立即进行“09行动”部署。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我省假币犯罪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假币犯罪。
省公安厅将把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纳入“粤安09”专项行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在转变作风上狠下功夫,在组织领导、部门协作、侦查破案、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等环节狠抓落实,真打、快打、善打,努力打出声威,打出成效。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调查研究,搞清本地区假币犯罪的情况,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在行动中要注意加强各警种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行动结束后要加强总结,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洪奕宜 袁永超 肖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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