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三鹿董事长田文华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2/01/xin_132020601182746815661.jpg2008年12月31日,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在法庭上受审。 新华社发 丁立新
摄
一审:田文华被判无期 罚金2000余万元
新华网石家庄2月1日电(记者朱峰)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文华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2月1日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
据田文华的辩护律师梁子侃介绍,田文华的上诉书于2月1日直接递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中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公诉机关此前指控,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另据央视报道,一审判决后,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玉良、杭志奇、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等3名涉案的原高管也均于1日提起上诉,被告单位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提出上诉。
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一览
姓名
身份
罪名
一审判决
田文华
原三鹿集团董事长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468.7411万元
张玉军
奶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死刑
张彦章
奶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无期徒刑
高俊杰
劣质奶生产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死刑缓期两年
薛建忠
行唐县化工试剂店店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无期徒刑
耿金平
正定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石家庄三鹿集团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罚金4937.4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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