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精灵 发表于 2009-2-2 19:18:10

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的自我实现精神——读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其二)

     (五)人们为什么选择了加尔文?——尚未回答的问题   
      
    上述若干理由,或许可以解释新教革命的成功,却无法解释为什么在一场由路德发起的革命中,他的教义本应占有的地位反而被后起的加尔文教派所取代。加尔文的教义——这种禁欲的、宿命论的、甚至阴沉冷峻的教义,给人们带来因为一切都由那以人为自己随心所欲安排对象的上帝确定下来而显得无能为力的人生。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用1647年“威斯特敏斯特信纲”中的权威性说法来说明加尔文的教义:   
      
    “第九章(论自由意志)第三条:人,由于他堕入罪恶状态,所以完全丧失了达到任何崇高的善的意志能力以及与此相伴随的灵魂得救。因此,一个自然人,完全与善背道而驰而且在罪孽中死去,便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或为这种善做任何准备。   
    ……
    “第三章(论上帝永恒天命)第三条,按照上帝的旨意,为了体现上帝的荣耀,一部分人与天使被预先赐予永恒的生命,另一部分则预先注定了永恒的死亡。   
    ……
   “第五章(论天命),第六条,至于那些不信教的恶徒,前世的罪恶使他们不辨善恶,而且铁石心肠,上帝,做为正直的裁判,不仅拒绝给予他们以恩赐——这恩赐本可以照亮他们的眼睛、软化他们的心肠,而且上帝有时甚至收回他们原有的天赋,至使他们暴露在有可能导致罪恶的腐化之前:此外,上帝还放纵他们的欲望,用尘世的诱惑和撒旦的魔力引诱他们,于是这些人心肠愈硬,甚至上帝用来软化他人的方法也只会使他们心肠变得更硬。   
    ……
      
    这样的一种教义,远远谈不上宽容、乐观,如果它是圣洁的,那么至少它给某些世俗的人们带来了心灵上的许多寒意,以致于让弥尔顿会说出“哪怕因此会把我放逐地狱,但这样一个上帝我无法敬重。”这样决绝的话(转引自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既然如此,这样一种阴沉冷峻的教义,为什么能够传播得那么广泛?甚至更令人奇怪的是它甚至占据了绝大多数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地区,在那之后,皈依加尔文教义的地区也常常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温床”。这一问题成为韦伯所主要探询的问题之一。但是韦伯并未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对这一问题给出回答。      
      
    (六)平凡的、功利的选择——对问题的回题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韦伯高度赞扬新教伦理的重要性,并且把他上升到极高的道德水准上。在韦伯的笔下,那些新教徒们在宗教精神的激励下,成为圣徒般的人物,为了天堂中的永生而追求最大的获利。但是这种一种圣徒般的生活,是不可能为大多数新教徒所选择的。就一个个体的道德伦理而言,我们决不能低估其崇高性;但是在群体意义上,在普遍的意义上,“圣洁的灵魂”总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人,是按照一种平凡的、功利的选择,来选择生活的方式和生活的准则。      
      
    所以对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加尔文教义”这一问题的答案,必须从“人们小小的功利心理”的角度来进行探寻。   
      
    对于大多数的中下层资产阶级来说,一种禁欲的教义并不是他们本意上所乐于奉行的,而是他们的生活状态正好恰恰和这种教义的要求所吻合,而这种教义无意之中给他们原本不得不如此的生活赋予了一种神圣性。他们当然会欢迎这种一种教义。人们不得不劳作,提倡劳作鄙视不劳而获的教义就会受到欢迎;人们不得不节俭,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教义就会得到赞扬。虽然有点功利和自私,这却是人之常情!      
      
    因着加尔文的让人们从事正当的职业并且奉行俭朴的禁欲生活的教义下,新教的信奉者们可以宣称让他们一直嫉妒不已的那些封建贵族们所过的那种奢侈、放荡的生活是罪恶的。既然如此,他们就不仅与那些封建贵族们平等,甚至获得了比他们更高的地位。“对禁欲主义来说,贵族的穷奢极欲与新贵的大肆挥霍同样令人厌恶。在另一方面,它对中产阶级类型的节制有度、自我奋斗却给予了极高的道德评价。”(《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      
      
    人们对待新教伦理上的功利性,在商人们在对“发财致富”和“禁欲”这两个实际上是新教伦理的核心问题的态度上,充分地体现了出来——以对教义的“有选择的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方式。      
      
    常常,人类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对许多人而言,这是一项高超的本领):他们会在同一时间,在不同的事情上求助于不同的权威而使自己的每一种行为都获得伦理或者规则上的正当性;这也意味着对于某一个确定的权威而言,他们常常只听取他们同意的(往往是符合他们利益的)教导,而忽略他们不同意的(往往是不符合他们利益的)教导。人们对于一种意见或者一个权威的选择,总是从他们自己的需要出发,他们对和自己需要不相符合的东西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是对符合自己需要的东西却表现出非同一般的敏锐。这种天然的倾向也常常导致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熊彼特所说“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却承认并求助于同一权威,是很常见的事。”(《经济分析史》第一卷)。这样的行为方式是人之常情,无论中国人、外国人,这种“群众的智慧”都是一样。而深入地理解和把握这一点,对于帮助我们理解历史中人们行为表面上的矛盾下面所掩盖的内在和谐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性。因为所有这些多元的、看似矛盾的行为之所以能够在历史的真实之中和谐地共存,都有一个普遍地共性——即服务于一元性的目的: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在“发财致富”的问题上:严正地说来,《圣经》中的教义是不主张人们发财致富的。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太福音》19:16~24)。同样是在《马太福音》第六章中,耶稣说:“不要为你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马太福音》6:19~24)。   
         
    这样的教导是无人可以忽视,也无人可以否定的。但是加尔文却不顾耶稣如此明确的教导,主张人们发财致富。“加尔文认为,聚敛财富并不会阻碍教会发挥作用,相反地,它将大大提高教会的威望,而这是十分可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而商人们则同样为自己想出各种理由来进行辩护。所以“仅当财富诱使人无所事事,沉溺于罪恶的人生享乐之时,它在道德上方是邪恶的;仅当人为了日后的穷奢极欲,高枕无忧的生活而追逐财富时,它才是不正当的。但是,倘若财富意味着人履行其职业责任,则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清教徒时常争辩说,期待自己一贫如洗不啻是希望自己病人膏育;它名为宏扬善行,实为贬损上帝的荣耀。”(《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   
      
    人们的功利主义,在对待“禁欲”的态度上同样明显地表现出来:当人们尚不够富裕需要节俭时,他们就主张禁欲;当人们逐渐富裕起来,他们转向有节制地禁欲;一旦他们变得非常富裕时,他们就会把禁欲忘得一干二净。韦伯恰如其分地指出:“可以肯定,清教的这些理想在过于强大的财富诱惑力下会发生动摇。这点清教徒们自己也非常清楚。我们发现,作为一条规律,最忠实的清教信徒属于正在从较低的社会地位上升着的阶级,即小资产阶级和自耕农,而在受恩宠的占有者中,甚至在贵格会教徒中,却经常可以发现有抛弃旧理想的倾向。这种世俗禁欲主义的前身,中世纪的隐修禁欲主义,再三遭到的也正是同一种命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
      
    在荷兰这个资本主义发达的富裕国度里,严格的加尔文禁欲教义下的神权体制仅仅统治了七年(《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然后便转变为一种温和的国家教会。“在它的禁欲主义影响力随之明显衰落后,这个国家的集权主义道德教条无力再抗拒宫廷与摄政者(领取固定俸禄者构成的社会阶层)的影响,无力再阻止资产阶级爆发户对人生的尽情享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看到这样的现象,我们难道还用对人们心中藏有的根深蒂固的功利性保有怀疑而对圣洁的宗教理想有更多的幻想吗?         
      
    (六)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的自我实现精神   
      
    韦伯在书中认为由于新教教义中的命定论思想使商人们能够以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为上帝所定,并且为了确定自己确实得到上帝的眷顾(即被选定要上天堂)而勤勉工作。我认为韦伯说出了一个真理,但是仍将试图对韦伯的结论作一个略有修正的再阐释。   
      
    在我看来,新教伦理的最重要的意义之所在——也正是新教伦理之所以为当时的富裕商人阶层所广泛接受,是因为新教的教义给商人们提供了一个自我实现的途径——这种途径在原先的社会中是狭窄的、稀缺的,但是在新教社会里却变得宽阔,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互不冲突地实现自我实现。   
      
    在任何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或时代,人们最高的追求——最大的自我实现就是爬到社会的最高等级上。在这种等级社会中的攀升,是一种类似于锦标性质的竞赛。由于等级总是相对的、比较的,这种机制决定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到达最高层,一个有许多人可以同时到达的阶层必定不是最高层。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自我实现只可能属于极少数人。   
      
    在封建社会中,最高等级是高级贵族,商人们则总是出于社会的低层,无法在自己的领域内自我实现。他们要在获得巨额财富之后继续自我实现就不得不转而谋求贵族地位,与此同时他们还要力图掩饰自己的商人出身,以此为贵族圈子所接纳。欧洲的商人们通过购置地产、购买爵位或者与贵族通婚来实现这种自我地位的提升。在中国,富不过三代;在欧洲也一样,“商人家族都寿命不长,不过延续二至三代而已”(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二卷),商人们 “商人在利用方便的机会摘取了果实以后,就迫不及待地脱离商界,尽可能挤进贵族的行列;……他们开始追求食利者的平静生活,于是放弃商行,购置地产,以便取得贵族证书。放弃商行,购置地产,以便取得贵族证书”(出处同上)。路易十四的总理大臣柯尔贝尔则“抱怨金融界人士因追求平静生活而该当地主和贵族”(出处同上)。   
      
    和今天西方国家中许多工商业家族世代相传的情形相对照,我们便可以发现以“追求平静生活”来解释这种普遍现象是不具有普遍意义的。之所以在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中(可以大致地认为是从十二世纪至十六世纪中叶)会出现“商人家族寿命都不长”的现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在于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之中,商人们在获得巨额财富之后,必须以放弃商人职业为前提,通过成为贵族(在欧洲是这样,在中国则要改换门庭成为书香之家通过科举做官)才能达到更高的自我实现。而在今天的西方,已经不再存在这样的地障碍。   
      
    新教伦理的出现,正是实现了这样一个在当时而言具有无与伦比的重大意义的的突破——它将自我实现的途径大大拓宽。在这样一种伦理观众,人人都可以通过做好自己的天职(命定的天职)而获得自我实现。自我实现,不再是像过去一样,只可能是少部分人的专利(在一个等级社会中),自我实现之路变得无比宽广。同时,由于命定论的阐发,人们可以在自己原有的岗位上自我实现,从而不必进行任何剧烈的社会变革(所以贵族们会支持它)。这种一种宗教伦理,实际上成为一种全新的自我实现伦理,这种自我实现伦理和神的伦理是一致的,它来源于神的教导,从而更为人们在各自岗位上的自我实现赋予了一种神圣性。   
      
    自我实现,是人们生活准则中的最高目的。所以韦伯将他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即“近代资本主义精神”称为:“在‘一种要求伦理认可的确定生活准则’这样一种意义上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二章))。   
      
    在这样一种伦理观或者说生活准则下,普通的人们,过去一直受到歧视的人们,从此可以毫无愧色地和贵族甚至国王平起平坐(这一传统在日耳曼人的早期历史中曾经存在,但是其后消失了。):因为他们彼此都是在做上帝的安排——在尘世中的社会等级并不等同于在天堂上的等级。在一个宗教社会中,天堂上的荣耀将在伦理和社会心理中大大高于尘世中的荣耀。一个被认为蒙上帝恩宠的普通商人,要比被认为遭上帝厌弃的国王,更能赢得尊重。商人们将力图通过自己的勤勉和富裕证明:他们是上帝所选中的选民。   
      
    宗教的要求,仅仅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要求;但是自我实现的要求,是不变的。当资本主义社会摆脱中世纪宗教的约束——这正是以新教革命为标志,从而逐渐从宗教社会蜕变为一个世俗社会时,在新教伦理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自我实现观也渐渐发展为:在纯世俗而非宗教的观点上,认可一个最成功的商人自然地拥有最成功的人生——正如今天的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商人们就不再需要新教伦理来支撑自己的人生道路和工作,于是新教伦理也就褪去了其遮蔽在“自我实现”之外的宗教外衣,成为马斯洛的心理学理论的主要核心。正是如此,韦伯说:“资本主义精神是可以理解为纯粹的适应的结果,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迫切需要人们投身于赚钱的事业;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完全适应这一制度,并且与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的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今天已经不存在把获取财富的生活方式与任何单一世界观(Weltanschauung)进行必要联系的问题了。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再求助于任何宗教力量的支持了。”——《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   
      
    (七)一个简短的小结   
      
    新教的扩散,除上面所提到的原因之外,必然还存在其他的多方面因素。比如新教地区浓烈的日耳曼风尚。在新教教义被接受的地区,德国、法国北部、波希米亚、荷兰、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英国……,都是日耳曼传统保留成分比较大的地区,而天主教地区,意大利、法国南部、西班牙、葡萄牙、……多属于日耳曼的影响比较小,而罗马统治的影响比较大的地区。所以,对于新教的教义和日耳曼传统之间的某种关联,或许也是解释新教伦理的一个重要着眼点。甚至不妨更大胆一点的猜测,或许新教伦理的主要精神,竟是从日耳曼传统中而来,而由威克利夫、胡斯、路德以“六经注我”的姿态,从《圣经》中摘引相关章节进行再阐释亦未可知。这当然仅仅只是一种猜测,但是如果我们熟知日耳曼传统在欧洲的分布,那么认为这种新教-日耳曼传统的对应关系,纯粹出于巧合,是难以让人相信的。   
      
    更为重要的一点:许多观念是人们原已有之的,他们只是借新教运动使原来自己在茶余饭后的牢骚发出为广众之中的呼喊。而许多不同的阶层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驱使下,怀着功利的心态走向同一条道路。      
      
    推翻罗马教廷的宗教统治,是新教伦理的“除旧”的意义,新教伦理的“布新”,则通过“自我实现”体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新教伦理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重大贡献,正在于它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自我实现的途径。给人们追求财富的行为赋予一种伦理上的肯定——从而使他们获得原本必须通过攀爬社会等级阶梯才能达到的社会地位。在新教伦理出现之前,人们赚钱只是获得一种手段,它不是目的,更高的目的在最高的社会等级上。在新教伦理出现之后,人们才开始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一章)。这一重大的转折,使资本主义的发展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变革——从此资本主义有了自己独立的精神支柱。韦伯所说的:“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出处同上),真是再正确不过。      
      
    现在我们可以明了,资本主义精神——即以获利为最高目的的精神,在韦伯的笔下并非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而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的结果。资本主义的不断扩展使它面临一种强大的内部需要压力——必须冲破原有的封建制度下狭窄的、僵化的自我实现的阶梯式途径,而获得一种新的“自我实现”方式,从而为资本主义的持续的财富积累提供伦理-心理上的支持。新教伦理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第一次获得了自己独立的精神性格内核,从此以后资本主义不再依附于封建的欧洲传统和教廷桎梏,这标志着资本主义在精神上的“成人”。这种精神的出现,意味着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转变的一个最重大的转折:从此以后,不再有任何精神上的束缚施之于资本主义。在我看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韦伯把这种精神命名为“资本主义精神”。而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地理解韦伯和韦伯的“资本主义精神”。   
      
    2001/07/17      
    (感谢李祥生先生的慷慨赠稿,更感谢绽放的大力推荐)   
                        
                                               
                                               
                                                  【写作年份】2002
                                               
                                               
                                                  【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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