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风雨洗亮真理——WTO史话之一
WTO是个国际组织,同时也指一套国际法律制度--“多边贸易体制”。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凭人们的想像造出来的,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了解一下它诞生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WTO及其法律规则。一、“比较优势”论
要认清WTO法律制度的真面目,还必须从“比较优势”理论说起。
19世纪以前,支配国家之间作买卖(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或动机,是“重商主义”(merchantilism)即: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以便从外国赚得金银财宝,以增加本国在国际上的实力地位。这种理论有个口头禅:“每年卖给外国人的东西,在价值上要大于我们消费的他们的东西”。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先后出了两位反对重商主义的谬误和愚蠢的经济学家。第一位叫亚当·斯密(AdamSmith),他在其名著《原富》中指出:“外国若能供给比我们自己制造的更廉价的物品,最好是购买他们的”。他主张国家间应该实行专业分工,进行自由贸易,使货畅其流,对大家都有好处。第二位经济学家叫李嘉图(Ricarclo),进一步创立了“比较优势”的理论,只用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就把重商主义打翻在地:
假设英国要用100个劳力生产出若干件衣服,要用120个劳力生产一定数量的酒;而葡萄牙生产同样件数的衣服只用90个劳力,生产同样数量的酒只用80个劳力,比起英国来均占优势。但倘若两国劳力均可充分就业的话,贸易仍可以互相有利。比方说,英国用100个劳力生产的酒与葡萄牙80个劳力生产的酒交换,则英国得到的酒和葡国得到的衣服都比自己生产划算。
经济学家们在一份报告中,把这个问题说得更通俗易懂:“远在古代人们就知道,通过发挥专门技艺在市场上交换各自的劳动成果,可以增加收益。农民知道怎样耕田,裁缝知道怎样做衣--当各自干他们最擅长的行当时,每个人都获益更大。这个道理对国家同样适用。在自然资源、气候条件与劳动力方面,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这种差别为每个国家提供了在对产品上优于别国的”比较(相对)优势。贸易把许多国家的单个优势化成整体中最大的生产力。这种国际贸易的古典理论今天依然有效。”
当然,今天我们对这种“优势”应作更广泛和动态〔不断变化〕的理解,不仅包括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人力与资金,还包括教育、交通、通讯以及政府通过一定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创造出来的东西。以日本为例,它在自然资源(包括国土面积)方面极为匮乏,二战后经济腾飞所依赖的重要资源是他人的技术成果。
比较优势,贸易自由化,用我国已有说法就是“货畅其流”,也是我国的现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理论根据。我们通常说的“优势互补”,也是据此而来。
二、第一次自由化浪潮
英国或者说整个西方世界,真正接受李嘉图比较优势学说并付诸实行,是在半个世纪之后,当1846年英国遭到天灾,饥荒遍野时。其时在位的首相皮尔(EobertPeer)恍然醒悟,大胆废止了传统的禁止粮食进口的“谷物法”,按亚当·斯密关于单方面实行贸易自由化对本国也有益的理论,任用被称作“贸易自由旗手”的科布登为贸易部长。在科的积极倡导下,于1860年在荷兰的乌特勒支与法国贸易部长签订了著名的双边通商条约,通称“科布登--薛瓦利尔(Cobden-ch-evalier)条约”。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个贸易自由化双边协定,该协定包括了现代模式的最惠国条款。
英法自由化通商条约模式,很快就通行于全欧洲,1882-1889年间英法分别与所有西欧国家以及美国签订了一大批科布登--薛瓦利尔式“友好、通商与航运”协定,由于最惠国机制可以使这些条约中任何一方缔约国的贸易减让条件,迅速传至所有条约缔约国,这样,19世纪后半期就出现了全球贸易额大大高于全球生产数额的形势,出现了欧美各国经济一体化的现象。
但是好景不常,只过了短短20年左右,当欧洲经济走向衰退时,各国不堪承受向非欧洲国家出口粮食的激烈竞争。德国首先后退,当时的俾斯麦政府仿效美国用高关税“保护本国纳税工业”的做法,大增关税。不久,法国政府也大步后退,似乎只有英国政府顶住了这种压力,或者说它坚持贸易自由化政策的时间最久。
造成退潮的原因,不单有经济方面的,其中外交或政治因素也占有重要地位。从传统上说,一国的贸易政策只是该国外交政策的一种手段。“经济目的常常是从属于外交政策的……推动本国货物出口占领外国市场,获取盈利,通常被当作贸易政策的首要目标”。即便是在今天的WTO体制中,外交政策对贸易的干预和制约依然多方面地存在,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减轻而已。18世纪时,法国之所以会与英国签订科布登--薛瓦利尔条约,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出于它与意大利的关系,它急欲安抚英国。德国之所以会与法国签约,也有使法国不介入德国与丹麦之间争吵的动机。总之,第一次贸易自由化浪潮虽然是贸易经济利益驱使的,但人们并不完全真的相信李嘉图比较优势的真理。
到了20世纪初,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贸易保护主义又恢复了它在欧美各国的主宰地位。连科布登--薛瓦利尔条约始作俑者的法国和英国也都来了个180度大转弯。1918年法国政府为此专门发表声明说,“本政府已废除了所有包含最惠国条款的通商条约,该条款〔今后〕再也不会出现,再也不许毒化我国的关税政策了。”后来,英国也孤掌难鸣,改弦更张,转而追求在英联邦国家实行另一种“特惠制”(preferentialsystem)了。
贸易自由化政策第一次潮起潮落说明,首先,比较优势与贸易开放并没有完全落地生根,还经不起风吹雨打。其次也暴露了双边协定贸易体制的脆弱性,难以在国家扎下阵地。
三、以邻为壑历史浩埃去矣
与早期自由贸易相对抗的另一种理论,随着第一次浪潮的回落而显现出来,并走上舞台。这就是以美国汉米尔顿(AlexamderHamilto)和德国的李斯特(G.F.List)为代表的观点,主张国家利益第一,并对贸易进行限制,以保护本国纳税工业,采取高关税政策。
到20世纪初,这种对贸易进行超保护的思潮泛滥起来。所设“超保护”就是不仅要保护本国的纳税工业,而且也要保护夕阳工业。这股超保护主义趁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破坏了传统贸易关税之机,占据了支配地位。各国为了促进本国货的出口竞相使本国货币贬值,造成国际秩序一片混乱;为了抵制外国货进口,纷纷高筑关税壁垒。最典型的莫过于美国,正在这个当儿,美国国会通过了臭名昭著的斯姆特--赫利关税法(Smoot-HawleyTarrifAct),把美国的平均关税从38%提高到52%。这种把本国危机倒入邻国水塘的“以邻为壑”政策,把几乎整个国际贸易的渠道全给堵塞住了,结果只能两败俱伤,共同走向死路。资本主义在历史上出现的第一次30年代经济大危机,正是在这个背景上,愈演愈烈,走向毁灭的边缘。于是出现了一方面产品卖不出去,牛奶往河里倒;另一方面老百姓买不起商品,饥寒交迫等人类历史上怪诞离奇、极为旱见的大灾难。
经济学家们以美国为对象精辟地剖析了这段历史。从各方面的资料分析表明,美国经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919结束时,已从纯资本进口国转变为完全的资本输出国。美国资金在弥补欧洲对外贸易逆差方面,起着决定作用。美国若不提供资金,欧洲经济就会陷入绝境。假若美国政府能对自己已从债务国变成债权国的地位变化有稍许清醒的认识,就应该采取较为自由化的政策,降低关税,打开大门欢迎欧洲货物进口,使欧洲商人获得美元以偿付美国在欧资本的债务利息与股息。这样的话,美欧的经济运行都活了。然而,美国政府本来就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又被1929年华尔街股市的疯狂下挫吓破了胆,昏头涨脑地逆潮流而动,采取更加愚蠢的贸易政策,把关税壁垒筑得更高,以邻为壑,把欧洲货物拒之国门之外,由此引发了30年代经济大危机。德国的希特勒,意大利的墨索里尼,日本的东条英机等法西斯军国主义者,正是在欧美陷入历史灾难境地的背景下,浑水摸鱼,以“英雄”和“救世主”的姿态,大模大样走上历史舞台,发动了堪称历史浩劫的第二次世界大战。
历史是无情的,逆潮流而动,必然受到惩罚。不过,这次人类付出的代价毕竟太大了。真理的光茫,乌云是遮挡不住的。这段人类历史的反复,从反面教训了人们,同时也深刻揭示了比较优势和贸易自由化是处理国际贸易关系和国际经济所应遵循的唯一正确理论;闭门锁国是死路一条,而敞开门户才是明智的政策。
四、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经历了30年代的经济危机,在困境中饱受折磨的美国人民,终于迎来了一线希望。在满天乌云,凄风苦雨中,数万美国群众在华盛顿参加了罗斯福总统的宣誓就职典礼。人们私下里将信将疑地说:“难道这个瘸子能救美国?”
罗斯福,美国历史上功勋最大的总统之一,汇聚了国内各方睿智精英,组成智囊团,讨论如何扭转车轮,走出泥塘。终于于1934年说服国会,制定了“互惠贸易协定法”,授权总统以大幅度降低关税的措施,分别与英法加等主要贸易伙伴共29个国家签订了富有贸易自由色彩的双边贸易协定。但是,为时已晚。当这些贸易自由措施尚未显示出它的效力,改辙车轮还未走出泥泞之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烈火,就已燃遍欧亚大陆。
等到战后,这些贸易自由协定中的共同条款才几乎原文不动地抄进GATT多边贸易体制,为世界经贸秩序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
【写作年份】2002
【学科类别】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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