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出来的文化冲突
“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像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这段法庭上律师的表演注定要成为未来中美文化冲突的标本,因为导演郑晓龙甚至自信这部电影在美国本土的上映正在创造“刮痧”这样的新词汇(而不是如同英文版译名那样的Treatment),从而部分的促进着电影本身意图传达的文化理解与文化宽容。这的确是今天相当有卖点的一个文化命题,“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没有好坏之分。甚至没有高低之别。”“而我,是属于有点儿想法的人,就看重了能多少表现点儿文化层面东西的《刮痧》。”(http://ent.sina.com.cn/m/c/33438.html)。
的确,类似我这样的观众,很快就可以发现导演的匠心。随着剧情的铺陈,当医生发现了丹尼斯背后的刮痕立即报警,我不禁哑然失笑了。对剧情一无所知就走进电影院对我而言并不多见,因为朱旭、梁家辉和郑晓龙这样的名字已经意味着无可置疑的品位保障,但当我发现自己竟然碰到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电影”,却仍然有些意外,我不知道他们能诠释些什么。而后自然的,大脑就开始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按照导演预设的思维轨迹飞速运转、体味、“思考”。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对同伴说片子看的有点累,感觉好象被上了一课,不仅因为剧情实在矫揉造作乏善可陈,更因为电影压着你的舌根逼着你把曾经吞到肚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嚼上来重新“品咂”了一遍——你醉过酒么?如果没有可以去试一下。
从这个角度讲,说这部片子很“好来坞”实在有点名不副实,说导演有寓教于乐的初衷也只能认为结果很失败。曾经用电影语言(虽然是电视剧)讲述《北京人在纽约》故事的人,面对林达先生《近距离看美国》的读者,试图告诉我们王启明们“出走后怎样”,却明显表现的力不从心。这种“就是不怎么对劲”的感觉,当我脱离了郑师傅的发功范围,可以静下来真正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的时候,发现,那也许来源于一种过于强烈的表达和“说出点什么”的欲望。
无疑,他有说故事的资本:他的夫人王小平在美国读书,他有直接接触美国文化的动机和条件,而且这次的编剧过程王小平也参加了创作,拍摄《北京人在纽约》的经历,使他对纽约的大街小巷了如指掌(http://ent.sina.com.cn/m/c/34180.html);他有说故事的现实基础:《刮痧》的创作来源于1994年一对台湾移民夫妇因为给孩子洗澡时不慎摔了孩子,被社会福利机构控告虐待的真实故事,在确定了刮痧的主题之后,更得知1996年在匹兹堡,真的有一对华人移民夫妇因为给自己的孩子刮痧祛病,被当地福利机构指控虐待儿童,剥夺了其对子女的监护权(http://ent.sina.com.cn/m/c/33759.html)。一切都顺理成章,文化冲突也确乎存在。
每个中国人见到文首那个美国律师的拙劣表演都会随着许大同一起热血上涌。我在电影院里有坐的比较靠前的习惯,当时几乎是半躺在座位上面对着巨大的屏幕,看的是配音拙劣根本对不上口型的中文翻译版。当听见“猴子”、“制作车间”这些词汇从那张美国样式的嘴里用中国话说出来时,你能体会到一种极其无奈的滑稽感,那时,我几乎听见了所有在场观众的嗤笑。当许大同瞪着血红的眼睛变得象狮子一样狂暴,当对方律师充分的享受自己演出的成果用挑逗的眼神勾引许大同上来给自己几拳以使其暴力倾向在法官面前不证自明无所遁形,我的的确确有窒息的感觉。我实实在在的想起了林达先生,我清清楚楚的“回忆”起一直潜藏于意识底层的人类为互相理解而经受的所有磨难和最终几乎都不得不体味的挫败感。是啊,在上帝的恩泽下平等的子民如何体会权威高压下呻吟数千年的民众在孙悟空的精神里获得的手淫般的快感?一种强调私权绝对神圣的文化如何理解距离他们如此遥远的一个民族对这样一个“市井流氓”的顶礼膜拜?每当我们试图去沟通此与彼、你和他,我们就不断的遇到厚壁障,路到最后愈行愈险,所有的语言、历史、传统、记忆甚而“既存”都成了包袱都化作障碍都带来误解都应当粉碎!文化层面上的许大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中国人,尽管他宣称为做一个美国公民而自豪:他公然打自己的孩子为了给上司和朋友面子;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个国家法庭的规则,认为一时的意气之争比谨慎的小心从事更加重要……这种感觉和预断让我打了寒战。
当茶杯里袅袅的热气与橘红的灯光重又笼出一片祥和,心情也重归平和沉静,于是一种不那么对劲的感觉也愈加强烈。
“制作车间”这个词汇的选择着实耐人寻味。我突然想起这部电影大部分是以英文剧本拍摄的(http://ent.sina.com.cn/m/c/34409.html),在英文蓝本里,尽管那个律师仍然在表演,但在法庭上关于孙悟空的故意曲解真的会达到“制作车间”的程度么?英语的历史显然不会理解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但古语中应该同样可以找到炼金术士之类的词汇。也许在英文剧本的创作中用现代美语表达这个遥远东方的概念是生涩的,但那也许仅仅意味着语言沟通上的固有障碍,那是无奈,并不一定是恶意歪曲!但是,在为照顾国内观众欣赏习惯而后期制作的中文配音版本中(http://ent.sina.com.cn/m/c/33759.html),这个词汇没有按照观众的“欣赏习惯”被正常的翻译成“丹房”,而是被表达成“制作车间”,哄笑声中,文化鸿沟出现了,恶意被推上了顶峰。
所以,在这种文化符号的互换之间,总让人隐隐觉得有制造文明冲突的蓄意,导演“说话”的意愿是如此强烈,甚至已经阻碍了他不温不火客观中立的表达。这是一个“选题”,郑晓龙也许原本没有打算“展示”生活的样貌常态,他总想“议论”些什么!
类似的例子似乎比比皆是。在影片中,美国的司法被描述得迟钝矫情不合逻辑。所有目光几乎都被吸引到了刮痧上,但刮痧本身却与许大同夫妇丧失监护权没有必然联系。且不说全美竟然无法找到一个中医作为刮痧疗法的专家证人,单单对刮痧在美国属于非法的反复强调就足以形成对观众的误导。刮痧在密苏里州也许确实是一种非法的治疗方法,但那也仅仅意味着对医疗机构的行政性约束力。许大同是否会丧失监护权,不在于他是否给丹尼斯刮痧,而取决于他是否曾经虐待伤害这个儿童并在将来对其安全生活构成威胁。私下里采取了一种非法的治疗方法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律上的虐待和伤害!因此,法官判定许大同暂时丧失监护权,争议准予转入正式司法程序的原因不在于刮痧本身,而在于他们始终没有证明那样明显的伤痕不是法律上的伤害更加构不成虐待,而许大同在法庭上表现出来的暴力倾向也使法官有足够的理由对孩子未来的安全存有疑虑。
影片充分表现了儿童福利机构行使权力的积极和律师争取胜诉的不择手段,不可否认,这种表现具有相当程度的真实性。但我很怀疑这种生活真实在特定场景下经过传达之后的效果和可能引发的误读,即使我这样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观众,也一度在影片悉心讲述的故事中对这套法律制度的现实运作感到“过分”甚而不尽情理了。律师对孙悟空的描述确实意在误导法官,但观众在对这种几乎是莫名其妙的蓄意“刁难”的愤愤难平之中,不知还有多少人能注意到法官的那句“本庭不欣赏你的这种表演”。而极易被解读为愚昧和偏见的律师追求胜诉的执着,确实是一种司法体系有效运作必须坚守的职业伦理。这个案件中是这样,在为“无辜”(而这种所谓“无辜”的预断,显然也是为了迎合我们“个别主义”思维习惯的需要)者做无罪辩护的审判中也同样如此,而后者显然会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获得更多的合法性和舆论支持,尽管在西方的司法观念中它与案件的具体事由情节当事者几乎完全无关。当许大同的老板为了寻找刮痧的真相来到中国,沉浸于中华风物的广博奇妙,在香烟袅袅禅意悠悠的中医会馆接受刮痧治疗,导演刻意制造了视听效果上的强烈反差——我们突然从纷争、混乱、颓废、骨肉分离中抽出身来,置身于那样心旷神怡的一种宁静、安泰。那几乎是在以满足猎奇心态的手法进行对比,那几乎是在按照异域的臆想描述中国,很明确,那不是我们中国人自己能够经常从日常生活当中获得的感受!于是我们确实感受到了文化之间的差异,似乎电影开篇即至的美国社会团体对暴力电子游戏的示威抗议,都不过是这种天人合一和谐虔敬的东方文化的反衬和铺垫。
这使我想到了很多,如同新任总统布什执掌白宫后中国政府的频频遣使出访,整个中国在朝在野都充满着被人理解与接受的渴望和需求。这当然是件好事。但当郑晓龙导演坐在美国电影院的角落里看着眼前的美国人被剧情深深吸引而暗自微笑时,是否想到他沟通异见的努力可能正在向国人传达一些他本不想传达的信息和误解,正在制造另一些自由交流的鸿沟?从观众的反应来看,颇有些关于“偏见”、“歧视”的简单概括,颇有些“落后就要挨打”的情绪宣泄,在自己基本的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尚求不可得的时候,已经发出了“深刻反思西方司法体制”的“前瞻式”声讨!
沟通用不同语言思维着的人群,是一项极具风险充满陷阱的事业。从事这种事业的人,恐怕应该尽量压抑一些浮躁的情绪和做秀的冲动。在说明自己的同时,对别人的文化更应该悉心体会力求说明得精准表达的透彻,不考虑受众的语境误读就仍可能只是在“变乱了言语”给自己和别人添乱。
郑晓龙说:“有趣的是,国内人看了《刮痧》,都众口一词谈文化。而国外人则说,这是一部描写亲情的片子,很感人,尤其是父子情的描述具有东方情调。”(http://ent.sina.com.cn/m/c/33438.html)。是的,外国人看过电影,知道了刮痧这样的词汇,理解了东方的父子亲情。但中国人想真正理解别人所作所为背后的行为逻辑和文化积淀,是不是更有难度,同样需要付出努力呢?
【写作年份】2002
【学科类别】法制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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