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ddffd 发表于 2009-2-4 12:58:19

法治之路:司法改革的对话(写在后面)

  写 在 后 面 本来,个人化的东西是不宜塞到公共空间来的,平常百姓的更是如此。鉴于我们,虽非作者、作为本次活动的两方主办者之一(还有张文教授、贺卫方教授主持的北大司法研究中心),应有利用前言或后记罗嗦几句的习惯权利,于是写了下面的话--当然您的目光可以将本页掠过。
    前日将拙文一篇送请王成博士斧正,王兄接文翻阅,即有初评:【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治之路:司法改革的对话(写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