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PuYuUD 发表于 2009-2-4 12:58:42

法学家和媒体

  编者按:文章也是从BBS上转下来的,很早就得到了授权,但是我一直没有放上来。这篇文章曾经引起了一场大规模的争论。希望这次读者们能够理性的品评之。
    法学家是以学术为业,还是以政治为业,还是以媒体为业?这是一个问题。当然没有一个人是只以其中的一种作为生活的方式,在每个人身上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甚至于就某一个人来说,在他生命的不同时期,其侧重点肯定有所不同。因为法学家也是人,他们也有常人的偏好,常人的弱点,常人的心理。他们也渴求自己的名声,荣誉和利益。在我狭隘的阅读范围内,苏力是第一个在他的文章里提出法学家有自己的利益的人。但我觉得,他的文章对于这种追求利益的态度太苛刻了,他们也许不是那么高尚,但也并没有他说的那么不堪,似乎他们在探讨每一个问题的时候都潜藏着自己的私利,包藏着自己的私货。再退一万步说,他苏力自己也逃不出他的理论的手掌心。扯得有些远了,还是回到主题吧!法学家可以从媒体那里获得名声、荣誉以及这种名声、荣誉必然伴随着的种种利益。媒体是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把侏儒变成巨人,可以把骗子手变成谦谦君子,经过媒体的渲染,没有什么不会变形,它的剪裁去留,可以完全改变一个人的意思。在言论自由的国家里,人们尚且把媒体看成是异化的存在。而在一个政治还不是那么开明的国家里,媒体和强权相互结合,我很难想象,作为学者的法学家能够改变些什么。我们今天谈论的主题那一个这一个世纪以来没有谈过。法学家在学术增量上的贡献才能成为真正的贡献。在大众传媒普遍发达的今天,传媒在满足人的虚荣方面的无边神力使得以歌星、影星、体育明星为代表的各界名流身陷在媒体构成的无边无际的网中。现在,学者似乎也成了媒体追逐的对象了。但是,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从媒体获得名誉,媒体也必然要从你这里获得他们所想要的。你从媒体获得利益,媒体也必然要从你这里获得他们的利益。你我都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上。戴安那世界性的名声可以说少不了媒体之功,但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学家借助于媒体获得了名声,但他们肯定也付出了自己的代价。陈寅恪说,“唯此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地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抽了媒体的鸦片烟和受政治的迫害一样都是不自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也许真的“最是文人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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