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fjuml 发表于 2009-2-4 12:58:47

中国足球转会制度分析

  编者按:这篇文章是并非灵光逸动原创,而是选自北大法学院的院刊《北大法律人》第十一期“青年学术”版的文章,这是一份很不错的报纸的很好的文章。我发现《北大法律人》在这个网站有电子版,但是如果不刻意的寻找似乎很难找到这样的好的学生的文章,所以我选录了一篇,希望人们能关注《北大法律人》,一份真正的完全由学生主办的报纸,希望人们能关注里面的文章,一些真正体现了法学院学生灵气的文章。
    我们无法逃避的在北国的初冬体味着中国足球带给我们的又一份冰凉。在冰冷中思考是艰难的,然而又是理智的。20年的失败,20年从上到下的反省,技术到体能,球员到教练全都不是症结所在。于是,中国足球的体制本身就当然地受到了质疑。联赛水平的停滞不前,假球黑哨的泛滥、国家队建设的失败,女足的后继乏人等等问题都直接体现着现行体制对进步的压抑。本文旨在用法律和制度分析的方法分析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试探着扎破中国足球制度癌症中的一小块毒瘤。
    这里有必要把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介绍一下。1994年以前的球员转会是作为体委职工的运动员在不同体委之间的工作调动。由于地方的自我保护和封闭,这种调动极为困难,【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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