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dszzf 发表于 2009-2-4 13:00:11

国内法学教材中的错别字及用语错误(3)

  [《国际经济法》,曾宪义总主编,郭寿康、赵秀文主编,董安生、张晓东、汤树梅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2001年7月第3次印刷。责任编辑:沈小农]
   
    1、第8页第11行:“……(GATT)30多个成员国的货物贸易份额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GDP)的8%,”——句中的“GDP”因为“GNP”。“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概念是从外国引进来的,英语原文为GrossNationalProduct;GDP指的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DomesticProduct)。
    2、第8页第13行:“……(GDP)的比重已经接近30%,”——根据前文含义,句中“GDP”应为“GNP”。
    3、第34页第15至第16行:“国家直接参与国际经济活动,(重要)表现为国家的政府机构通过与外国的私人签订合同而直接参与国际经济关系。”——句中“重要”一词应为“主要”。
    4、第41页第12行至第13行:“其职能和活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条约和组织章程的规定。”——此句主语为“其职能和活动范围”,谓语应是“必须……按照……规定……”,可见谓语缺少中心词,可在“规定”之后插入“确立”一词。
    5、第53页倒数第11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可以限于合同中的一部分。”——此句主谓语不同质,“选择适用的法律”在性质上不是“合同中的一部分”,犹如说“参加的妇女可以限于男人中的一部分”一样不同质。可改为:“选择适用法律的合同内容可以限于合同中的一部分”。
    6、第68页倒数第15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誉;”——句中缺少谓语,根据前后文意,应在句末插入“从事法律活动”作谓语。
    7、第107页第5行:“自()也没有转让的效力。”——句中“自”字之后应插入“然”字。
    8、第111页第2行:“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是与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的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约定,”——此句缺少谓语,根据前后文意,应在句末插入“相符合的”或“相一致的”作谓语。
    9、第139页倒数第9行:“信用证不能要求受益人()不能取得的单据,”——句中“受益人”之后应插入“提供”一词,因为“要求”作动词用其含义广泛、抽象,其后应接表示具体行为的动宾结构或主谓结构。
    10、第139页倒数第8行:“不能要求()包括开证行不知的单据。”——句中“要求”之后应插入“提供”一词,理由同前。
    11、第144页第1行:“可转让信用证只有明确注明是可转让的时,”——句末“可转让的时”读起来比较拗口,“的”和“时”均为单音词,根据现代汉语的使用习惯,一般不把两个单音词连在一起用,可改为“可转让信用证时”或“可转让的时候”。
    12、第152页倒数第1行至第153页第1行:“现有的国际协定及国内法对假冒商品打击不(利),”——根据上下文义,句末“利”字应为“力”字。
    13、第169页倒数第2行:“如果一国人(自然人或法人)实(益)拥有该法人股权利益的50%以上,”——句中“益”字应为“际”字。
    14、第180页第6至第7行:“税则可分为单一税则(singletariff)和多栏税则(comlextariff)。”——句中英文单词“comlex”应为“complex”。
    15、第201页第6至第7行:“中国新闻纸产业便率先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武器向低价倾销的进口新闻纸(宣战),”——此句问题有二:第一,用词错误,不是向“低价倾销的进口新闻纸”“宣战”,而是向“低价倾销进口新闻纸的外国企业”“宣战”;第二,用词不当,“宣战”一词是“宣布处于战争状态”和“展开激烈斗争”的意思(《现代汉语词典》),反倾销是经济生活中平等主体间的正常纠纷,用“宣战”一词过激,有情绪化倾向。
    16、第201页第15至第16行:“(1996)年6月4日,中国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发布公告,”——句首“1996”应为“1999”。1997年3月25日《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颁布生效,1997年底外经贸部宣布对进口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1999年6月4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公告宣布对进口新闻纸的反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
    17、第204页倒数第3行:“要有出口成员国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地给予补贴的事实;”——句中的“进口”一词应为“出口”,出口国对进口产品给予补贴不符交易逻辑。
    18、第208页第10行至第11行:“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以)欺骗、胁迫、利诱及其他违反诚实做法和商业道德的各种竞争行为。”——句中“以”字结构“以……各种行为”作方式状语,缺少谓语和全句的中心表语。此句可改为:“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以欺骗、胁迫、利诱及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的做法进行竞争的行为。”
    19、第230页第5至第6行:“狭义的国际投资仅指国际(间接)投资。”——句中的“间接”应为“直接”。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间的私人直接投资关系,因此狭义上的国际投资是指国际间的私人直接投资。
    20、第233页第10行至第11行:“从1979年到1997年底,(外)国累计吸引外资金额3600亿美元。”——根据前后文义,句中“外”字应为“我”字。
    21、第250页第5行:“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句中“300”之后应插入“万”字。
    22、第252页第16行:“基础设施(等)建设费(等)。”——句中两个“等“字重复,应删除其一。
    23、第258页倒数第10行:“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由)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句中“由”字删除。
    24、第268页倒数第14行:“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必须为外国投资者自己所拥有(的);”——句末“的”字多余,应删除。
    25、第275页第5行至第6行:“募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成立的公司)。”——本句句子成分的主干为“募集设立是……公司”,主谓搭配不当,“募集设立”怎么会是“公司”呢?“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设立“方式”。可将句末“成立的公司”改为:“设立公司的一种方式”。
    26、第314页第3行:“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经济”之后应插入“法”字。
    27、第315页注①:“[英]参见[美]库珀、费雷泽:《金融市场》……”——句首“[英]”字应删除。
    28、第316页第17行:“而在实()外汇管制和限制资金跨国流动的国家中,”——句首“实”字之后应插入“行”字。
    29、第317页第15行至第17行:“目前国际间被较普遍接(交)的国际金融惯例……”——句中“交”字应为“受”字。
    30、第318页第3行至第4行:“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第一个“中”应删除。
    31、第345页倒数第13行:“其债券利息(许)可根据短期存款利率的变化……”——句中“许”字应删除。
    32、第419页倒数第8行:“特别是(有时的所得)以资本的形式流入,”——句中“有时的所得”不通顺,应改为“其所得有时”。
    33、第427页倒数第9行:“而由于居民按这种管辖权所(居)担的纳税义务不受国境的限制,”——句中“居”字应为“承”字。
    34、第448页倒数第11行:“在资金转移的同时,进行生产经营所需物质(的)转移。”——句中“的”应为“也”字。
    35、第451页倒数第2行:“税收抵免制也叫外国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本国居民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用已在来源国缴纳的税额,抵免应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向居住国缴纳税额的一部分的制度。”——句中的句号“。”应改为逗号“,”。
    36、第454页第15行:“无论国际或国内重叠征税,至少有一个(征)税人是公司,”——句中“征”字应为“纳”字。
    37、第484页倒数第5行:“在这些程序中,友好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决非)罕见,”——现代汉语中无“决非”一词,应为“绝非”。“决”字用在否定词之前表达的是一种“一定”的心态,此句所言为客观情况,因此应用“绝非”一词,反映一种“绝对”性的客观情况。
    38、第489页第9行:“均可实(务)视为国际商事仲裁。”——句中“务”字应为“际”字。
    39、第491页第2行至第3行:“但一般而言,主要有(一般)以下三种分类方法。”——句中第二个“一般”一词应删除。
    40、第511页第16行:“对于仲裁在哪里执行、适用什么样的法律、使用什么样(的的)语文等,”——最后分句中的两个“的”字应删除其一。
    41、第533页倒数第1行:“有关EEC进口香蕉的制度的争议由来已久。”——句中“EEC”应是“EC”,为英文“EuropeanCommunities”(欧洲共同体)的缩写。
   
    (2001.11)
    【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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