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幅提高一万多名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津贴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全区11165名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岗位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200元,并明确了调整所需资金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解决。据悉,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阿克苏地区部分县调整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其他地州市所需资金按照规定的比例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地州市财政共同承担。
据悉,这是新疆村计生宣传员待遇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调整后每位村计生宣传员仅岗位津贴一项每年可增加收入1800元,为此自治区和地州市两级财政每年将新增投入2009.7万元。
自治区人口与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关怀,必将进一步增强全区村计生宣传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十一五”人口计生目标的实现。(龚昊 阿力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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