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VOIS 发表于 2009-2-5 18:42:09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宠物店店主获刑9个月(图)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2/05/xin_082020605133132811091.jpg

犯罪嫌疑人 (李钦鹏 摄)
    28岁的施某在京开了家宠物店,为了招揽生意,他将球蟒、红尾蚺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摆到了店内
出售。记者上午获悉,施某被(北京)海淀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   
    “我最初喜欢蜥蜴是因为家里闹蟑螂,买药怕被猫给吃了,到网上一查,发现蜥蜴吃蟑螂……”去年3月29日,被告人施某在海淀区西北旺百旺建材城花卉厅内开设了一家名为“爱宠人”的宠物店。店内主要出售乌龟、青蛙、蛇、蜥蜴等爬行类动物。
    检方指控,2008年3月29日至4月29日间,施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宠物店内,非法出售高冠变色龙1只,球蟒2条,美洲鬣蜥2条,红尾蚺1条(经鉴定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舟山眼镜蛇1条。2008年4月29日,民警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施某当场被抓获。
    对于指控,施某未提出异议。施某悔恨道:“我知道错了,今后我会用正确的方法喜欢它们……”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所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予以出售,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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