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犯罪: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FONT>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学校则是青少年学习本领、提高素质的地方,应当是一片净土。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犯罪和发生在校园里针对学生的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一、校园犯罪的新特点
近年来,校园犯罪的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危害到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司法机关调查到的情况看,主要有这样一些特点:
⒈犯罪数量不断上升
据江苏某县法院统计,1998年该县法院共审理187件刑事案件,其中中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的案件66件,占案件总数的35.2%。1999年1至9月份,审判的135件案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的案件55件,上升为案件总数的40.7%。统计中的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相当一部属于学生犯罪。这些学生,既包括在校生,也包括刚刚毕业的学生和因违法犯罪而被开除的学生。
⒉犯罪类型相对集中
该法院1998年以来审理的121件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盗窃案件48件,所占比例最大。强奸案25件,居于第二位。后面分别是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案17件、抢劫14件、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案13件。从以上统计中可以看出,这些基本上都是针对人身和财产的犯罪。
⒊犯罪组织形式日益复杂
近年来,校园犯罪成人化色彩增加。有组织犯罪增多,尤其是团伙犯罪和共同犯罪比例直线上升。有的学校甚至产生了学生帮会,学生中也有“老大”。广西南宁某学院就有三个较大规模的帮会,其中数十名自费中专生今年4月份就将在斗殴中将一青年打死。在盗窃、抢劫、强奸、聚众斗殴等犯罪中,3人以上结伙进行的共同犯罪案件为数甚多。
⒋犯罪危害性加大
有不少校园犯罪的犯罪手段相当残忍,社会危害性很大,尤其表现在一些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中。如1998年1月19日发生在合肥的杀人抢劫案,4名犯罪分子为了“弄几个钱花花”,竟然残忍地将被害人陈某杀害,其中除1人是社会青年外,其他3人均是在校学生。1998年12月5日,浙江省温岭市两名只有分别16岁和17岁的少女用水果刀将女学生杨眉杀死,且杀人后无动于衷,理由仅仅是杀人者的男友对被害人有好感。
二、校园犯罪的主要原因
校园犯罪的增加,是各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分析产生校园犯罪的主要原因,才能作出行之有效的对策。产生校园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⒈学生方面的原因。学生是校园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其自身的重要根源。由于学生有好友、好胜和好动的心理,有的学生喜欢拉帮结派,一旦和不良青少年为伍就很可能下水。也有的学生为了不受其他学生欺侮,而加入到不良少年团伙中寻求保护。有的成绩较差的学生不安心学习,经常旷课,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从而走上邪路。有的学生贪图享受,羡慕别人的高消费,于是不该伸手时却伸手,导致盗窃犯罪成为各类校园犯罪之首。有的甚至铤而走险,发展到抢劫学生和其他公民。
⒉家庭方面的原因。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
⒊学校方面的原因。现在虽然强调素质教育,但分数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及至教师的前途。一部分教师对学生成绩的关心有加,而对学生个人品德有所忽略。表现在对差生放手不管,缺少必要的关心,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也不了解、不研究。有的学生因此自暴自弃,直到他们犯罪了,老师才如梦方醒。而且有的学校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生不学法、不懂法,当然也不会有知觉守法的意识。
⒋社会方面的原因。不良社会环境的污染也是导致校园犯罪的原因,因为校园并不是伊甸园。从对犯罪学生的统计情况看,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电子游戏室、发廊、舞厅的常客,由于他们的模仿能力强,受黄色、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影响较大。有的是没有钱打游戏就去偷,也有的学生生理成熟而心理却未成熟,在黄色录像的引诱下很容易犯罪。
三、校园犯罪的防治对策
校园犯罪是长在校园里的一株毒草,对青少年危害难以估量。要防治校园犯罪,需要全社会在高度重视的同时,采取多方位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治。
⒈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生动性、针对性、有效性,防止空洞的说教。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仁爱之心、恻隐之心、容忍之心,教育学生爱惜生命、尊重他人人格,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却常常被忽略的教育内容。
⒉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法制教育并不是一两堂法律常识课能全部解决的。可以通过以案说法、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旁听公开开庭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教育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
⒊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通过教育克服学生中存在的逞能、好胜、霸道、急躁心理,培养他们自制力,防止因小事而发生恶性案件。对早熟的学生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疏导,防止犯罪。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⒋要在全社会开展预防校园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199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实施。预防校园犯罪可以说是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防止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和书刊毒害青少年。家长和学校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以言传身教、循循善诱的方法,在青少年学生中弘扬社会正气、文明风气,使他们自尊、自律、自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司法部门对学生犯罪要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应当依法惩处,发挥法律的威慑力。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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