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抢劫犯罪新动向
抢劫犯罪严重危害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历来是“严打”斗争的重点。近年来,抢劫犯罪还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据响水县人民法院统计,该院1995年判处抢劫案件5件,1996年为8件,1997年则达15件。抢劫案件表现出的一些新特点,值得社会各方面注意。一、作案年龄趋向年轻化
在97年这15件抢劫案中,共涉及21名被告人,作案26起。其中年龄最大的30岁,年龄最小的仅15岁,平均年龄21.2岁,有5名案犯还是在校学生。这些犯罪青少年往往在校成绩差,喜欢拉帮结派,哥们义气较重,受社会不良风气、黄色暴力录像影响较大。在作抢劫案时,往往团伙作案。如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等7人结伙多次进行抢劫,分别被判处3-5年的有期徒刑。
二、作案时间趋向白天化
抢劫案件自身特点决定了多以夜间作案为主,但目前白天公开抢劫增多。这26起抢劫案中,在晚10时至凌晨4时作案的10起,上午9时至下午5时作案的有8起。如被告人朱某某在下午3时翻墙进入林某的住宅,公然抢走其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白天作案的增多,说明犯罪分子气焰嚣张,应予严惩。
三、流窜作案和对外地人作案增多
这26起抢劫案中,有5起是相邻县市犯罪分子流窜进入该县作案,作案的4人平均年龄均在20岁以上;另有4起是本地犯罪分子对外地人进行抢劫,这些外地人进入本县多是贩卖生活用品或收购废旧物资而走村串户时被公开抢劫。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多,导致此类犯罪也不断增加。
四、重复犯罪较多
这21名被告人中,属于初犯偶犯的有10人,主要是青少年;有3人曾被法院判过刑,有的甚至还处于保外就医期间就又犯抢劫罪;另有8人同时犯有寻衅滋事、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说明这些抢劫犯劣性较深,改造难度较大,再犯可能性很大。
五、抢劫原因复杂化
以往抢劫多以单纯劫取财物为主要目的,而这15件抢劫案中,有10件仍是以经济目的为主,其中有2人是下岗职工;另有5人(都是青少年)为贪图享受、满足虚荣心而抢劫财物;有2人是为了寻求刺激,模仿录像内容进行抢劫,只抢到3元钱;有1人仅是因为坐三轮车,车主向其索要车费,即转而抢劫车主。
六、抢劫车辆增多
这15个案件中,有4个案件是对脚踏三轮车进行抢劫。方式都是以坐三轮车为名,将其骗至偏静之处,对其进行抢劫;有1件是持刀抢劫机动三轮车,因情节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还有1件是2人合伙抢劫农用机动三轮车,说明各种车辆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要目标,应引起重视。
(1998.1)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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