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公务员考核办法出台 连续三年评优记三等功
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被辞退连续3年以上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近日,(广东)省人事厅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要求各级机关要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考核基本称职诫勉谈话
通知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根据《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将被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评优未奖励的应予补办
通知要求,2005年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嘉奖和记三等功按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办理。对2007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未兑现奖励的,应予补办。
《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还要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周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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