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xuhlp 发表于 2009-2-6 17:01:02

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3月8日-3月14日)第三十三期

  每周法治热点a>,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a>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宪法修正案通过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497A>
  3月1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表决票数是:赞成2863票,反对10票,弃权17票,这是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以来的第四次修正。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3.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4.完善土地征用制度。5.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6.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8.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9.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10.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11.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12.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13.增加对国歌的规定。

  最高院将派出巡视组“下访”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462A>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最高法院将于近期组建巡视组,到各地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肖扬说,群众告状难的一个最大难题是多次、反复申诉,因为法律没有对申诉时间、次数进行限制,也没有审级限制,“去年一年最高法院接待了12万人次申诉,这个工作量非常之大。”他说,要制定合理的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将属于各级法院管理的,归到各级法院。最高法院将实行审判监督和纪律检查巡视制度,作为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渠道,最高法院将派出巡视组巡访各地,接受群众对于终审裁判不服的申诉。

  中国消费者协会2004年主题“诚信·维权”
  http://www.cca.org.cn/page/secondbrw.asp?lmname=%u5E74%u4E3B%u9898&db=xnzht&order=1&result=c:\temp\tbs\C145BB5.tmp&indexvalA>=
  200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诚信·维权”。“诚信”,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维权”,就是号召广大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a>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的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

  全国首位“狱中新郎”登记结婚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026A>
  河北沧州监狱服刑人员边铁刚近日在狱警的“陪伴”下,来到肃宁县民政局,与前妻李玉梅重新登记结婚,成为全国首位经国家民政部特批结婚的服刑人员。边铁刚是肃宁县人,1997年因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申请结婚双方都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必须齐全。此案经沧州市民政局互逐级请示到到国家民政部。民政部研究后日前作出批示:允许破例办理手续。据报道,此前四川等地已有犯人狱中结婚,但都是在有关部门默许下进行。而边铁刚则是河北省首例,也是全国第一例经国家民政部特批的狱中“新郎”。

  “剥削阶级”一词从政协章程中消失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449A>
  在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现实社会中被消灭50年后,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12日下午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删去了“原来属于剥削阶级的人,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表述。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说:“当前社会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剥削阶级已不存在。因此将这段文字删去。”从事党史研究22年的姚桓说:“如果政协章程中还保留剥削阶级的提法,容易造成误解,使人把当前社会主义经济中的非公经济产权主体当成剥削阶级。” 不过,宪法仍保留有“剥削阶级”的表述:“在中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北京首例短信性骚扰案宣判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3/12/content_1361289.htmA>
http://www.dffy.com/upfile/20040314183244-0.jpg

  3月11日,因给同事的妻子闫某发了9条黄色短信,出租车司机齐某被判构成性骚扰,赔偿闫某1000元精神抚慰金。原告闫某说,去年12月,齐某给她发了9条短信,内容由开始时的赔礼道歉,发展到后来的低级下流语言。闫某觉得齐某的行为侮辱了她的人格,造成精神上极大的压力。齐某承认发过上述短信,但认为是开玩笑,,同意赔礼道歉,但不同意赔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齐某对闫某出于性意识的故意,在违背闫某主观意愿的情况下,以发送淫秽性和威胁性手机短信的方式,引起了闫某的心理反感,侵扰了闫某保持自己与性有关的精神状态愉悦的性权利,因此认定齐某的行为构成了性骚扰,并非齐某辩称的玩笑过火行为。因此,法院判决齐某停止对闫某利用通讯工具进行性骚扰侵害的行为,向闫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闫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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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宁一审被判赔偿曲乐恒263万元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6662A>
  沈阳市东陵区法院3月8日上午对前辽宁足球队队员曲乐恒诉张玉宁人身伤害以及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63万元。2003年10月24日,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就曲乐恒状告张玉宁人身伤害以及赔偿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当时双方都同意进一步调解,但调解效果不佳。曲家认为,张家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73万余元。而张家对于这个数额表示不能接受,所以调解并没有最后结果。 由于曲乐恒要求张家支付急需的治疗费用,东陵区法院当时裁定由张家先期赔偿曲家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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