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qkkks 发表于 2009-2-6 22:30:49

法律中的性别视角

  法律中的性别视角
    刘维东
    古往今来,性别这一永恒话题作为一大思潮一直存在与许多人的思想之中.各界人士也对此百谈不厌,看法不尽相同.但不论怎样,我认为都应该对此正视之,不可偏颇.只有秉着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我作为一个法律学习者,以下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自己的几点拙见.
    中国法制史不仅是一部法制的进程史,更是记载女性地位的发展史.西周的宗法制度是属于其中的一个典型.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的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也就是说,国家的统治权完全掌握在一个大的家族之中,从宏观讲,家即国,国即家.很明显,这种国家权力异常集中,缺乏民主与监督体制,势必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关系.一个国家的存在,必须以必要的管理体制来维系,应运而生的法律制度必然产生.作为法制中不可或缺的婚姻制度,更是体现了国家存在的目的.由于宗法制是一种内涵广泛的政治制度,代表着一整套的生活方式,所以,婚姻继承制度在西周时期往往又有婚姻继承以外的政治含义.
    当时的婚姻完全是【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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