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腹生子:代孕妈妈难舍“亲生骨肉”
随着科技对生命科学的研究有了突破,人类发明了试管婴儿、体外受孕等新方式,甚至还可以克隆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代孕妈妈的出现,使借腹生子成为可能,这究竟是理念的进步还是道德的堕落?何为代孕?说白了就是在一个女性的身体内植入另一对夫妇的精子和卵子,并使其受孕,带着它成长,受尽十月怀胎的辛苦,最终孕育成一个新的生命。对这一现象,目前社会上众说纷纭。肯定者认为,这不过是一项特殊的工作,与人伦、爱性并没有太大的关系,用不着大惊小怪。对不孕夫妇来说,新生命的诞生是爱情的结晶,是婚姻的重要内容,没有子女,往往是家庭不和谐的主要根源。因此,生理功能使女性在生儿育女中较之男性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压力。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不能生育,对于女性而言,压力之大外人无法想象,许多人间悲剧不少与之相关。在这种情况下,请人代孕是极其正常和极易被人理解的,代孕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过去无法解决、造成终生遗憾的大难题。再者说,代孕作为有生育能力妇女的一种谋生手段也未尝不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观和价值观要对等地看待,女性十月怀胎的辛苦,一朝分娩的阵痛,应该理直气壮地获得丰厚的报酬,而不应该对“代孕妈妈”有歧视,而应该支持、鼓励,毕竟社会存在需要,况且他们的行为,带给不孕夫妇的是巨大的幸福。从某种意义上说,说不定“代孕妈妈”或许是社会分工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对缓解女性就业压力未尝不是件好事。
当然反对的更不在少数,他们担心借腹生子的潜在危害难以估量。比如,当孩子知道自己不是从亲娘肚子里出来的,孩子们会怎么想,这对他们心理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也是不公平的。还有一些完全可以自己生育孩子的夫妇为了保持妻子的青春美丽,也想到了借腹生子,这不但会替代夫妇的生殖责任和生殖义务,而且替代了家庭作为人类繁衍后代的唯一单位的功能,必然会对传统家庭现象造成破坏,影响家庭稳定,继而影响社会稳定。
但现实的问题是,作为父母人性的起源,亲生骨肉是“亲生”的吗?无论是“借腹生子”还是“人工授精”,都面临着同样的人伦完整性问题。表面看,“借腹生子”者得到了基因意义上的子女,即家庭血统的纯洁性。前不久,有媒体披露,日本有部分不孕妇女接受的是公公捐赠的精子,在日本国内引起巨大反响。可以想见,这虽说保证了家庭血统的纯洁性,但对人伦的破坏却是巨大的。与此同时,“代孕妈妈”可能得到经济利益,但人类的高层次感情绝非金钱可以替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孩子的亲母对这小生命究竟有多少亲情可言,尽管卵子是她的,但这又能代表什么呢?或许她只会感到惊奇而已。世上的事往往就是如此,缺少了痛苦的过程,便难以体会结局的幸福。一个是基因意义上的母亲,一个是孕育意义上的母亲,到底哪一个更重要?几年前的美国,就曾有“代孕妈妈”拒绝交还孩子的事,因为在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中,母性的觉醒使她离不开孩子,她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于是她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走上法庭。判决的结果并不重要,引发的思考却令人长久地回味。
当我们冷静对待“借腹生子”以及“代孕妈妈”时,我们还需面对代孕不可避免地带来的法律上的困惑,“代孕妈妈”难舍“亲生骨肉”怎么办?亲生父母反悔,拒要“代孕孩子”怎么办?“代孕妈妈”与“代孕子女”在法律上究竟有无利害关系?“代孕过程”如何操作等等,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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