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 请一路走好
这真是一个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的年代,一项改革接着一项改革。这不,检察机关又隆重推出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一个多么庄严神圣的称谓,且不论外界作何评价,至少在检察机关内部是一片叫好,一炮走红。别的不说,就说笔者所在的一个小小的县级检察院吧,也可谓闻风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红头文件,制定了实施办法,颁发了烫金聘书,聘请了人民监督员,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前不久,还精选了两个案件,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一番实战运作。于是,新闻报道、调研文章相继见诸媒体。这事确实办得有声有色,热热闹闹,叫人说不出什么。可总让人觉得心里没多大个底。
笔者不知怎么地想起了另一件事,去年某地搞出了一个法官弹劾制,一时弄得风风雨雨,举国上下特别是在司法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可风云一时之后,不知怎么就没了下文。要说当时不光是法官朋友们,就连检察官们也惊出了一身汗。不是吗?你说法官吧,本来有法官法管着,按说只要不触犯该法的有关条款,法官的位置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但这弹劾制可不管这么多,想弹劾谁就活该谁倒霉。记得弹劾制刚出台不久,检察机关就有反应,据说也要弄个检察官弹劾办法,风声刚一传出,有些动作快的地方就已经出了成果被上级作为经验推广。这样一来,笔者所在的院也接到指示,要求尽快落实弹劾制。当时具体承办的人思想上有些不通,曾与笔者谈及此事,不知是觉悟不高还是职业习惯使然,总之笔者思想上也犯了糊涂,一个劲地想,这事有根据吗?不会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吧?得,还没等想清楚,这事就过去了。
嗨,扯远了。旧话重提,笔者并非想暗示什么,也不配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妄加评论,但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普通检察官,笔者从事的是最实在的工作,希望自己实实在在地做事,有实实在在的收获。笔者只是担心,上级领导的一些新思路、新决策,有的还在酝酿,有的还在试验,有的还有待论证,而下头早已经风吹草动,一拥而上了。有时下头做的比上头想的还快。这应该是好事啊,办事有热情,有效率,可怕就怕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怕就怕雷声大,雨点小,龙头蛇尾,不能善始善终。但愿笔者是杞人忧天。
笔者在此衷心祝愿,人民监督员,请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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