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路:司法改革的对话(评议五)
曹守晔老师的评议李富成:谢谢江老师精彩发言。我觉得江老师讲的仲裁制度对法院改革的参考意义对我很有启发,既然同样的作为解决纠纷的机构,而且现在仲裁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仲裁领域畅行无阻的制度似乎可以作为体现规律性的东西而要求在法院改革是得到尊重。下面请曹守晔老师作为评议人,发表评议观点。
曹守晔:同学们,同志们,朋友们,今天很高兴能参加这样一个研讨会。(贺卫方:嗓子提高一点,成天开大会,得学会大嗓门。)今天到北大来听了各位很好的见解,特别是刚才贺教授的高见,江平教授精辟的评议,我也触景生情,有感而发。本来我侧重于民商法的学习和研究,用江教授的话来说,司法改革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考虑到今天在北大是一个学术讨论会,我不代表任何单位,任何其他人,只是跟在座各位老师、同学一样,以我个人名义与各位探讨。
目前,我国法院既然谈改革,就要对现状有一个清醒的估计、评析。用贺教授的话讲叫【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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