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rlvmi 发表于 2009-2-9 11:42:53

法治之路:司法改革的对话(评议八)

  张庆芳博士的评议 张庆方:我作为一名学生,行政级别上比在座各位低一至两级,所以我站着讲话,以体现自己的身份。坦率地讲,从今天上午坐到现在,令我无法忍受,因为北大的学生有一特点,即大部分没有倾听别人讲话的欲望,但有强烈表达自己的冲动。(笑声)这是作为合格的法律人所应具备的,不然的话,在法庭上被对方当事人说服了怎么办?(笑声)上午听了陈瑞华教授的发言,客气赞扬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听了他对司法权的分析后,我对司法改革前途还是很迷茫。他讲法院的执行权不属于司法权,关键是分析出来它是否属于司法权,给它扣一个帽子有什么意义呢?比如说张卫平老师现在改名为章程,还是同一个人呀!把执行权划出来,让公安兄弟们来行使,能否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恐怕也解决不了,所以我很困惑。
    再一个听了章程教授的发言,他创制了一套非常美好的理想,所谓【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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