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ocidk 发表于 2009-2-9 11:43:03

中国法规出版的现状与展望

  中国法规出版的现状与展望
    ——中国法制出版社   杜佐东
    一、法规出版的意义
    “法规”,也有叫“法律”、“法律法规”等。在我们这个圈子里约定俗成,这个词指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在内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翻译成英语:“Laws and Regulations”。比如:从建国之初就开始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先后出版过一段时间,自1990年以来一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该汇编的内容就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等。又比如:“法律之星-中国法律信息”有一个栏目叫“最新法规”,该栏目介绍:“栏目中收集本年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书刊司法解释、各地方人大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发布的规章”。
    不仅仅是实际中的约定俗成,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法规也有如此的规定:所谓“法规汇编,是指将依照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下称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照一定顺序或者分类汇编成册的公开出版物”。
    法规出版对法规规范社会生活有十分重要的桥梁和中介作用。法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完善和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深,情况更是如此。但是,徒法不能自行,其规范作用、普遍性和强制力,必须借助于公开性和透明度。法规出版可以确保法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便于社会生活主体了解、学习、掌握、遵守、运用和执行,进而使法规规范社会生活、经济贸易秩序的功能得以实现。
    二、出版社的基本要求
    (一)对出版的法规文本的内在要求,是对法规文本的内容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具有实质意义。实现不了内在要求,将给法规出版,应当包括内容仅仅为一件法规的出版物。这种法规出版物,我们通常叫法规单行本。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法规汇编编辑出版是否包括这种单行本的出版,我说不好。以下涉及法规出版的表述,一般都包括法规单行本的出版。
       法规的普遍性特征要求法规的出版必须庄重严肃、确保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1、及时,是指法规公布后应当快捷、迅速表现在出版物上,使需要了解者都能适时得到法规文本。
    2、准确,是指出版的法规文本应当法规原件的文字、符号完全一致,准确无误,不得有出入、差错,同时瞠要保证出版的法规文本是现行有效的法规。如果有的内容已被废止或者失效,应须注明。
    3、完整,是指出版法规文本应当完整,不得遗条漏款、任意割裂,不利随意删减或者改动。
    出版法规汇编,还应当符合法规汇编编辑的要求,编辑时做到:选材准确、内容完整、编排科学。
    法规出版物的印制、装帧应按照“严肃、庄重、美观、大方、简洁、实用的要求进行。
    法规出版不符合前述内在要求,不仅损害购买并使用法规出版物者的利益,而且将妨害法规的全面、正确的实施,破坏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对出版者的要求
    为确保法规出版达到上述内在要求,我国法规在形式上对出版者作了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
    1、出版法规必须由中国的出版社承担,非中国出版社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出版法规。我国的出版管理法规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一律为中国法人。成立出版单位:一要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全国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二要符合出版管理法规规定的6个条件。
    2、出版法规的出版社为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的出版社,不符合条件的出版社不得出版法规。根据法规汇编编辑管理的法规,符合出版法规出版条件的出版社是指:(1)符合出版社历来出版法规的特点和各有侧重的原则,符合出版社的专业分工并考虑法规汇编的不同性质;(2)能保证法规出版的质量和严肃性;(3)是经过国家级立法工作机构或者地方有制定法规权的机关选择出版规定范围法规汇编的出版社;(4)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在规定的范围出版法规的出版社。
    根据上述要求,出版法规一要是出版社,二要是经过特定机构或者机关选择、审核批准的出版社。
    三、中国法规出版的现状
    (一)目前中国法规出版基本情况
    根据规定,中国从事出版事业的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和出版社。法规出版最主要是图书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乃至网络出版,目前都还附属于图书的出版,尚未占领出版的主导地位。因此,现在主要谈图书的出版情况。目前,我国有出版社大约570家左右,主要集中在北京,大约有250多家,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
    经国家新闻出版总核准,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社可以出版法规汇编,国务院各部门主办的出版社可出版该部门交给出版的本部门的规章汇编,各地方人民出版社可出版该地方有制定法规权的机关交给的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汇编。
    2000年,中国图书出版印数总62。74亿册(张),销售70。24亿册,法律类图书(法规是其细分的类别)在图书市场的份额超过了2%。从图书品种上看,也许会高一点。据“全国图书零售观测系统”对50大中城市的70多家大中型零售书店监测,2000年在售图书达40多万种,法律类图书占13063种。在法律类图书中,法规单行本639种,法规汇编1157种(其中法律实务全书135种)。法规类图书种类虽少,但在法律类图书市场的份额是不小的,从今年5月份的监测发现它在法律类图书市场的份额是不小的,从今年5月份的监测发现它在法律类图书市场的份额达17。37%。
    从形式上看,法规图书出版的技术水平也有很大进步,法规的民族文字版本、外文版本都有出版,单行本、活页文本、按月汇编本、编年体、分类本、综合类本、全书等各类版本形式都已见到,印刷、装帧技术不断提高,电子出版物也有一些品种。
    经过图书市场的洗礼,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占据较大法规图书市场份额,有相当出版能力的出版社。据“全国图书零售观测系统”对50大城市70多家大中型零售书店监测,2001年5月在法规图书市场上,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和中国检察院出版社等5家就占了80%以上的份额。
    (二)法规出版存在的问题
    与我国以法治国的进程相适应,我们法规出版的水平总体上说还不是很高,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出版法规的出版社过多。据“全国图书零售观测系统”2000年对50大中城市70多家大中型零售店的监测,当年出版法规单行本的涉及出版社59家,出版法规汇编的涉及出版社173家。在不大的市场份额中,有这么多出版社参与,必然有的出版社只是偶尔进去。这种出版社出版法规没有什么经验,难以保证法规的质量。何况这类出版社,出版法规有利才干,没利不干,任其下去,谁还去出版发行量小无利可图的出版物。
    众多出版社出版法规,其中有多少家是未经核准的,我说不好。但涉及近200出版社,肯定有一些是未经核准的。
    涉及59家出版社出版法规单行本,这不是一个好现象。且不说一些出版社出版的法规单行本质量有问题,就这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的版本,也将严重影响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市场竞争和保持法规出版的严肃性还不自如。
    3、法规出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出版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出版的品种、样式还需要进一步增加,印制、装帧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开发。
    四、中国法规出版的展望
    (一)中国法规出版的发展
    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科学技术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经济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我国,以法治国方略将更好地得到实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信息经济的法律体系将逐步健全、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很快,我国不法规将实现和国际通行的规则接轨。法治国家和WTO规则都有对法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较高的要求,法规出版社担负着更加艰巨的任务,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在未来的几年中,我国法规出版社事业将有新的更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法规出版社的管理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上通行的作法,真正做到:既要保证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规出版的高质量,又要确保法规出版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形成几家较有名气并有一定规模的出版社法规图书的出版社,这几家出版社具备较高的编辑出版水平,有丰富的出版社法规图书的经验,可以高质量地出版各种品种、各种版本的法规图书;有丰富的法规图书发行营销经验,可以适时地将法规图书推广到全社会,新式且卓有成较地开拓国际市场,把我国的法规图书推广到国外。
    3、法规出版社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对法规学习、了解、掌握、运用的需求。图书市场信息上法规图书质量上乘、品种丰富、面市快捷、货源充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法规需求者都有可以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且为自己负担 得起的喜爱的版本的法规图书。
    (二)加快我国法规出版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发展我国法规出版,还有相当多的事情要做,任务还十分艰苦,需要我们扎亿实实地工作,并且切切实实地解决当前法规出版社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出版社行政管理体制部门和国家立法工作机构要积极研究法规出版社的现状和发展问题,探讨处理法规出版社所涉及的绝对保证法规出版社质量、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法规出版市场信息的竞争性之间的关系的妥善方法。
    2、从事法规出版社,要适应出版市场信息的激烈竞争,切实提高综合实力,提高出版技术水平,提高出版市场的竞争力,积极走向国际市场。
    3、健全、完善法规的标准文本和正式版本制度。立法工作机构要做好正式版本的编辑或者汇编工作,坚持国家正式版本编辑出版的唯一性、严肃性、权威性和高质量。
    4、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法规汇编审定制度,切实防止法规汇编、法规单行本出版社过多过滥的现象。
    5、抓紧修改、完善法规汇编出版规定,规范法规汇编出版工作。
   
    【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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