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八城市户籍有望自由迁移
户籍制度是依法收集、确认、提供人口基本信息的制度,除了具有身份证明、人口统计和社会控制的管理功能外,还兼有利益分配功能,这也是户籍制度改革遭遇的最大难题。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户籍身份成为代代相传的身份,与户籍身份对应的还有权利。户籍身份不同,享有的权利也不一样,诸如住房、教育、就业和医疗等方面的潜在利益,总是因户籍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进入21世纪后,户籍身份已不合时宜,严重制约了合理的人口流动,阻碍了公平的利益分配。简单的身份信息经过户籍制度的作用,就不单纯是身份信息问题,而是与身份捆绑在一起的权利问题,户籍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藩篱。
人口流动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人类活动的重要特征之一。人口流动不仅是公民的法律权利,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人口流动的流向由经济结构决定,而非户籍制度,是自动调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前提条件。虽说户籍制度不能阻止人口流动,户籍身份却使流动人口的潜在利益受到影响。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就是因为在推进身份平等的同时,还要实现权利平等。辽宁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辽宁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指出,沈阳经济区将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现一体化发展,辽宁省八城市户籍有望自由迁移。户籍制度滞后带来诸多社会问题与不和谐因素,城市一体化发展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关键在于实现公民权利的统一。有人认为,现有户籍制度饱受非议的原因在于其利益分配色彩,涉及住房、教育、就业和医疗等民生热点。辽宁八城市经济发展并不平衡,最低保障工资、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交纳的数量也不尽相同,倘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这些问题无疑需要同步解决;也有人认为,户籍制度改革改变的不仅是户籍身份,还有与户籍身份捆绑在一起的权利,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还有人认为,一旦实现八城市户籍自由迁移,人口必定会向发达地区流动,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等将面临巨大压力。不管怎么说,需要关注的关键词只有两个,一个是沈阳经济区,另一个是户籍制度改革,这两个关键词将使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新阶段。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不仅是身份问题,还有与户籍身份捆绑在一起的权利问题。也许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难,难就难在附加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利益分配错综复杂。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权利平等,虽然身份平等给权利平等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要在身份平等的条件下实现权利平等,使户籍制度改革真正达到目的,还需要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沈阳经济区作为全新的概念,定位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无疑是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触及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八城市户籍自由迁移将突破既有的户籍制度约束,重新设定住房、教育、就业和医疗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公民权利的改变,必然要求体制创新与制度创新,这无疑是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最好契机。不言而喻,户籍自由迁移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终点,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是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在法律层面上昭示了公民权利挣脱了户籍身份的限制,这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实现公民权利的平等。然而,权利平等不等于结果平等,只能是机会平等。八城市户籍自由迁移的背后,是保证机会平等的制度,诸如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建立覆盖面更大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征兵、优抚安置新机制等等,八城市户籍自由迁移与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互为因果。
现行户籍制度对社会生活的作用,表现为权力的嵌入影响公民权利的平等,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维护公民权利平等免受权力侵害。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就是发现公民权利的过程。保护公民权利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户籍身份正在回归本位。不论户籍身份如何,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地位平等是公民权利平等的现实要求。户籍制度改革既强化了户籍的管理功能,又可以通过法律制约与户籍相关的社会排斥和社会歧视,为建构社会秩序提供公共规则,最大限度地维系社会公平。
公民权利平等是“以人为本”的根本,八城市户籍自由迁移,有利于激发城市活力,从整体上实现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俗话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户籍身份以及与此相关的权利不平等,将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而消失,公民将在法律意义上获得平等权利,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保障。 (张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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