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qTKBNK 发表于 2009-2-9 23:00:05

良心发现式“自查”挡不住高管“自肥”

国泰君安天价薪酬传闻荡起涟漪之后,8日从国资委传来消息,去年央企23万多名各级负责人员对持股、投资和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登记,并进行了整改。
    应该说,国资委此时抛出这条消息顺应了民意,成绩也很斐然。但有一个疑虑恐怕仍难消:仅靠自查,能解决央企高管薪酬的合理合规吗?
   
答案未必乐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谓“自查”,暂平民怨尚可,但很难真正解决问题。央企高管薪酬过高、取酬方式“各显其能”的现象由来已久,虽然百姓怨言啧啧,媒体口诛笔伐不绝,但这些高高在上的“经济巨人”仍我行我素,好似一粒油盐不进的铜豌豆。不少垄断央企,每遇质疑,总是把自己和国计民生“绑架”在一起说事,抵御对其盈亏“奥秘”包括高管薪酬的监督。
    在缺乏有效监管制度的情况下,若把希望寄托于高管们良心发现式的自查,无异于与虎谋皮。实际上,央企高管的薪酬问题,还是暴露了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的缺失以及由此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过高问题。而这种顽疾的久治难愈,说到底是其拥有基于垄断地位的“保护伞”所致。
    垄断地位让一些垄断性央企在缺乏竞争的市场中,能轻易获取高额的利润以自肥。而民众最质疑的,正是垄断性央企的利润究竟有多大程度上来自自己的经营所得,靠垄断吃饭的高管,凭什么给自己发高薪。尤其在国家为了刺激经济投资4万亿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获得投资的央企不借题发挥,从中渔利。
    因此,需要立法机关制定可操作的监管条例对央企高管薪酬进行规范,而不能仅仅依靠所谓的“自查”。更重要的是,要把能放开的行业尽量向民营资本等放开,打破其垄断地位,使其不得不接受真正市场竞争的检验,并真正做到由市场定出合理的薪酬。
    只有这样,央企才具有真正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才能真正对人民的财产履行好保值增值的义务,也才能彻底平息公众对央企高管薪酬的质疑。 (崔国强 李坤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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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央企56高管违规持股1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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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高薪门”根子是在监管 应规范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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