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2009年1号文件——《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这是河北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创新体制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家。“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之举,是体
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的重要实践。”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三个更加注重”试点省份,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和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要求,省委、省政府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开展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经验,决定在拓展和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克难攻坚,努力探索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前、运行中和运行后的完整监控链条。
2008年9月,河北省纪委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邯郸市、秦皇岛市、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为试点单位,要求试点单位围绕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这一主要任务进行探索,为全省积累经验。
今年1月,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明确提出了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实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和动态公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有机融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并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以此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
为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顺利推进,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下放和管理工作,包括加大削减下放力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对削减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包括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管理。三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包括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工作,包括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民主评议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考核。 (张素娟 胡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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