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县水利农机局原局长涉嫌受贿今受审
重庆市城口县水利农机局原局长黄毅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9万元。2月10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城口县水利农机局发包的城口县羊耳坝水库枢纽工程通过审计验收。同年年底的一天,承建该工程的重庆开县水利电力建筑
开发总公司为能够早日收到工程款,公司原经理袁某在被告人黄毅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10万元;次年,该公司副经理李某在催要工程款时再次送给黄毅现金2万元。
2003年,被告人黄毅决定将城口县羊儿坝水库水土保持工程和园林绿化设计交由重庆嘉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刘某承接,并收受刘某现金2万元。
2004年初,经被告人黄毅介绍和安排,城口县水利农机局下属的电力开发公司与重庆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刘某达成联合开发房地产协议,之后,黄毅先后收受刘某现金计2.9万元。
被告人黄毅将所收受的现金16.9万元,分别用于购买商品房和个人及家庭开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毅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9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黄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市二中院将择日宣判。(作者: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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