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干部“出资”为书记摆平嫖娼
近日,广东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河源市原分管党群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卖官受贿一案,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卢建中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时,竟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之后,这些“有功之臣”都得到了卢的“关照”。(2004年10月28日 新京报)嫖娼是一件丑事,这恐怕人人都知道。卢建中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时,本当理直气壮地去报案,但他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是缘于嫖娼这样的丑事,自然就不好理直气壮了,因为他知道报案后的后果,于是只好将脖子伸出来让这些犯罪团伙宰了。但他又不舍不得从自己的腰包里往外掏钱,就想到了自己手中可以利用的权力,上演了众干部“出资”为书记“摆平”嫖娼事情的闹剧。
卢建中之所以能够让众干部“出资”为他“摆平”嫖娼之事,而且这些干部也心甘情愿地为他去“摆平”,主要是他的手中掌握着组织人事大权,可以摆布这些干部命运。这些干部也正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在官欲、权欲、钱欲的驱使下,对于来到面前的一个求之不得孝敬书记的好机会,怎能不紧紧抓住。实践也证明,这些“出资”帮助书记“摆平”嫖娼事的干部不但成了“有功之臣”,而且都得到了特别的“关照”。
这些出资的干部当真不知道嫖娼是一件丑事吗?他们知道,但更知道的是这棵大树不能倒,因为大树一倒,他们之前的金钱投入、情感投入就将付之东流,于是只有死死抱住这棵大树,只有抱住了这棵大树,才能捞回付出的投资。
透视这件事情,使我们不难看出,官场上的“买方”和“卖方”市场十分活跃,而造成如此活跃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重要的是两个方面。
一是制度上的问题。我们虽然有监督条例、各种规章制度、各种法律条款,也惩处了一些高官,甚至杀了他们的头,也强调要对“一把手”和掌握实权者的监督。按理说贪官应该有些收敛,然而揭露出来的贪官却一个比一个让人触目惊心,就连一个镇的党委书记涉案金额就达1000多万元,“前腐后继”的腐败案件也不在少数。这些现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即我们的制度还不够细致、不够健全、不够严厉,有些只是落实在纸上,给贪官留下了许多可钻的漏洞,特别是这些制度在面对“一把手”和一些实权人物时,就更显得“力不从心”,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冲破这个“隔离带”。
二是公开、透明的程度不高,不能全方位接受监督。特别是提拔任用干部,不仅内部早已做了安排,而且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普遍存在,所谓公示也只是应应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这就给那些贪官留下了敛财的渠道和机会。
制度建设上呈现出的软肋现象和提拔任用干部不公开、透明和缺少监督是值得我们重视和改进的问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