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儿 发表于 2009-2-12 13:38:31

加班

  在资本积累初期,有两种拙劣而无可奈何的剥削手段: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前者带有封建剥削的遗风,后者则露出资本剥削的狡诈。其时,工作时间的长短并非法定,全凭剥削者的个人好恶或同业的约定束成,即使这样,从中世纪残酷奴役下解脱出来的无产者们,还是迸发出高度的劳动热情。《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断定:“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剥削统治中,创造出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还要多、还要大。”
  人类就这么又走过几个世纪。当今社会的劳动时间,已在法律的护佑下成为劳动者的一大权利(当然在法定时间内,人们必须履行劳动的义务)。突破法定时间,继续自己的工作的,名曰加班。
  加班有主动与被动之分。确有激情似火,精力旺盛,视事业至高无上的人——多为伟人,他们忘我工作,给个天下人都知道的鉴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打个天下人都爱说的比喻:“像春蚕、像蜜蜂,默默工作,无私奉献”;说句天下人都心累的称呼: “工作狂”。这样的人,可敬、可叹。
  人类是要有点牺牲自我的精神,否则,人人为已,大家同样天诛地灭。
  但也不排除以加班投机的。有时候,加班的成本很小,往往只要你坐在那里,装装样子即可,并不需要什么实在内容,确切地说,对此类人,“加班,是一项处心积虑的投入,是一种颇有意味的等待”,当然,他等待的不是爱情,不是朋友,而是不可告人的机会。
  可以断定的是,没有几个人愿意加班的。法律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便从经济上予以补偿;政治家为褒奖多工作多付出的殉道者,可能封他个“劳动模范”什么的;历史学家还会为他们树碑宣传。酷爱加班的下属只要被有心的上司发现,他的幸运指数甚至高过自己的想象。
  加班极具传染性。试想,休息的时间,人家在班上或正襟危坐,或忙忙碌碌,稍有点政治觉悟的人,怎么能袖手旁观,扬长而去?于是,要下班了,大家都耗着,谁也不愿意迈出第一步。节假日呢,干脆也到班上去度过,那怕是在那里甩老K呢,也会落得“爱班如家”的美誉。
  有人说,加班是因为效率低下,这种观点恐怕在有些领导的面前没有多大市场。领导多是加班的倡导者,平时上班,大家济济一堂,周围前呼后拥,下班后,尤其是节假日,如果下属都不知好歹撒手而去,让领导“斯人独彷徨”,成什么体统?
  社会规则尚不完备的前提下,在法律与上司之间,99.99%的人突破法律。上司游离于规则之外,却要求下属尽责尽力。上司的理由冠冕堂皇:工作需要。至于到底是什么需要,只有他自己清楚。上司永远是对的,下属只有被动挨打的份。乖一点的下属听到指令,立马行动。白天,早上班、晚下班,做绝一点的,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晚上,有办公室的灯光为证。千万别傻傻地将工作带回家去做,领导不知道,做了也白做。
  创造生活是为了享受生活。以事业为重的奉献者,自己牺牲太多,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尊重无可厚非。但是,在道德文化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的今天,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两样:盘剥和利用。报刊杂志上经常暴露一些私企老板强行延长工时的消息,那些在高强度下苟延残喘的劳动者,赢得了广泛的声援和同情。也有报刊杂志上看不到的:一些机关单位的所谓“工薪阶层”,这个群体里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牵挂自己那份稳定的工作和“莫须有”的前途,只好不情愿地重复着繁琐的、额外的工作,他们加班后的怨言只能随岁月的流逝烟销云散,没几个人有勇气走进法院的大门为自己申张权利。尽管,他们背负的十字架同样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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