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dYxIKY 发表于 2009-2-13 11:08:52

两网友网上斗气 网下“拍砖”

因网上聊天时彼此产生矛盾,网上斗气“拍砖”引发现实中的双方互殴。其中一方持铁锤将对方殴打致重伤,以致触犯刑律。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对此起事件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石勇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处刑三年。
    2002年10月13日晚8时许,明光市居民张波在明光市二中路“绿
色网吧”上网,与本市居民李阚在网上聊天时发生矛盾。当晚9时许,李阚纠集周祥兵、胡向东、黄配俊(均已科刑)等人窜至“绿色网吧”找到张波,李阚将张波喊至网吧外,双方发生打斗,张波退至附近的被告人石勇(系张波姨哥)开的“酷龙”影碟店内,李阚、胡向东、黄配俊等人追至店内,对张进行殴打,被告人石勇见状持铁锤与胡、黄等人互殴,将胡向东、黄配俊打伤。
    经明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胡向东右额颞顶部硬脑膜外血肿损伤,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勇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石勇在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匡海燕、杨艳、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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