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纺织企业专利纠纷案的启示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13日电 (记者黄深钢、姜帆) 浙江宁波一家纺织企业就“珊瑚绒”专利权被侵犯,起诉江苏常熟市一家企业,不料激起常熟百多家企业联合反对。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是一起国内纺织企业“自残”事件,教训令人沉思。
专利维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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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7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浙江省宁波市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获得“珊瑚绒”发明专利,专利保护期为20年。
2008年10月,维科集团发起维权行动,包括常熟鸽球印染公司(以下简称鸽球印染)在内的多家企业被诉侵权,维科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维科集团的维权行为遭到常熟众多企业反对。鸽球印染总经理沈峰对记者说,所谓的“珊瑚绒”技术实际是针织绒,是纺织业中常见的一种技术,最早是别的国家开发,现在国内很多企业采用这种工艺,维科把它注册专利,就好比注册煮饭技术,把米和水的比例严格规定,把时间火候精确到秒,只有不会做饭的人才会认为这是一种技术。
维科集团总经理史美信对记者说,“珊瑚绒”专利是其公司2000年起耗费巨资成功研发的核心专利。在全球有着数十亿元市场。由于国内仿冒者蜂拥而至,导致这一产品价格迅速下跌,不但维科集团损失惨重,许多其他生产企业也因外商压价而蒙受损失。
史美信说,起诉侵权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认为,起诉的最终目的是在使“珊瑚绒”专利获得市场广泛认可的前提下,由维科集团牵头,组成关于此产品的价格联盟,一致对外提高采购价,让国内生产企业获得更高利润。
沈峰却认为,国内生产“珊瑚绒”的纺企不存在合作问题,因为实际上都用低端技术。2008年11月,常熟150多家企业到国家专利局反诉维科集团专利无效。相应地,曾受理维科诉鸽球侵权的苏州中院中止了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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