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f22gs 发表于 2009-2-13 23:05:26

谈08年司法考试:难点集中、重者衡重

  司法考试自从2002年开考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过去六年中,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比如法制史列入考试内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一门学科,比如卷四巨型论述题的出现及其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张,比如总分值由400分升至600分,比如03年开始公布答案,04年开始答案异议制度,可以说司法考试并不缺少变化。本文综合07年司考真题、08年大纲和法律法规变化等等各方面的信息,就司法考试的各个学科做一个比较精细的分析,以期对考生的复习应考提供借鉴。

  一、三大实体法:司法考试中最坚硬的部分

  民法、刑法之重要无需多言,司法考试尤其如此,所以很早以来就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尽管近年来民法分值不再那么庞大,其重要地位仍不容小觑。值得注意的是:从考查难度上讲,刑法试题的难度要更大一些,而民法的得分率却远远没有刑法高,其中原因主要是考生更加重视刑法。从得分难度上说,三大实体法中行政法最难,刑法其次,民法则不是很难,所以一定要重视民法。行政法分值虽然不多,但出题偏难,最让考生头疼。

  作为司法考试的重头戏,三大实体法的命题人往往大展拳脚,命题以难度大、前沿性强、理论色彩浓而著称。

  (一)前沿性理论和新增考点得到了及时的考查。这在刑法学上表现得最为突出,考试试题已经远远不是本科生的水平所能应付的,民法学近年来也出现不甘平庸的趋势,一些新的理论堂而皇之出现在试题里,比如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的性质就曾引发无数争议。

  (二)难点集中、重者衡重。在司法考试命题越来越分散化的趋势下,三大实体法大体保持了重点突出的特色,比如刑法中的财产犯罪、民法中的一般财产法始终是命题的重心所在,行政法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仍然占有绝大部分的分值。

  (三)案例化、综合性试题占据主导地位。虽然都是考法条,三大实体法中的试题往往出以案例的形式,并且综合多个考点,融合理论与法条,如果考生理论基础不扎实、法条记忆不准确、法律分析不过硬,都很难做对试题。

  (四)考查越来越精细。三大实体法,尤其是民刑部分,原本重点突出,核心内容一考再考,为了保证考试的信度,命题就向细节方向发展,考试越来越有深度,这种细节既包括理论上的更进一步的认识,也包括司法解释的更加详细的规定。

  二、民诉和刑诉:司法考试中最容易得分的部分

  民诉和刑诉的分值几乎和民法、刑法一样多,难度却小得多,需要复习掌握的知识点也比民法、刑法更少一些,而且重点相当突出,向来是考生得分的粮仓。关于民诉和刑诉,要说明以下三点:

  (一)重点看法条。虽然民诉和刑诉中都有一些比较纯理论化的内容,对这些内容要高度重视,但是民诉和刑诉主要是考查法条,而且仅仅是考查法条,没有太多的理论难度,所以复习的后期背记诉讼法法条就成为考生的重要任务。

  (二)关注诉讼法试题的综合化趋势。诉讼法考查理论本来不多,重点又突出,要增加难度必然会加强综合考查,所以要特别注意考点之间的串联和比较,比如06年的很多民诉试题都是贯穿了民诉全书的。

  (三)提防大题。诉讼法部分每年最大的疑问就是考不考司法文书,07年没考,不等于08年也不考。鉴于司法文书已经三年未考,08年考一考也是有可能的,考生有必要特别准备。

  三、卷一和商法:司法考试中最零碎的部分

  卷一150分,涉及到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8个学科,其中经济法部分又包括了数十个小法。这些学科连同卷三的商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零碎,内容庞杂、考点极多,试题又往往遍地开花,令考生无从下手。面对卷一和商法部分的杂乱无章,许多人往往产生放弃的念头,但是放弃占了200分的9个科目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还是要想办法掌握这些学科,在此有必要充分认识这些学科的特点:

  (一)重点与非重点。在上述9个小学科中,理论法学部分(含司法制度)和三国法部分相对而言,重点突出一些,商经则更多更杂,不过商法部分的公司法属于重头戏。三国法部分,除了国际公法重点模糊之外,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还是有重点可寻的。而商经法中,尽管无法预测出题人会考查几十个小法中的哪些小法,但是每部小法的重点法条则是非常明确。所以,要从看似杂乱的9个小学科中找出各自的重点内容和重点法条,这样要比盲目背诵或者简单放弃好得多。

  (二)理论与法条。对于法理学、法制史以及三国法的大部分内容而言,谈不上重视理论的问题,因为其核心内容全是理论,没有法条支撑或者不需要看法条,只要理解掌握相关理论就可以,所以重点是看教材。而对于宪法学和司法制度而言,多数考点是由法条而来的,所以重点在于背法条。至于商经部分,除了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会涉及一些基础理论外,其余都是考法条,所以掌握重点法条就是得分的不二法门。

  (三)试题强调应用性。可能是为了体现司法考试的特性,就连法理学和法制史这些科目都非常看重考生的分析能力,题目往往设计成案例型的,至于三国法更是习惯于在故事中考查理论知识。

  (四)试题非常贴近现实问题和社会热点。司法考试关注现实非常自然,这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都体现得很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卷一的试题也有很强的现实关怀。比如法理学每年都会考查新增的热点,如和谐社会之类的,法制史则热中于考查历史上的反贪污、刑讯逼供等,三国法则会考到保钓运动、出卖月球土地这些热点问题。所以,关注社会,留心热点永远有利于司考得分。

  四、论述题:考生最惧怕的部分

  论述题的考查从2003年开始,从政府的行政行为、民法基本理论、司法裁判的基础、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等角度的综合可以发现,论述题的考查发源于某一个部门的法学理论,但又需要结合几个部门法的综合,特别增加了法理学在论述题考查中的权重。值得注意的是,论述题有从作文化向论文化发展的倾向,侧重于具体法律知识的考查,所以考生要对主要学科的原理性的东西有个基本把握。近年来,论述题的单题分值不断增加,难度逐年提高,既考查考生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研究社会问题的能力,也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和法律思维的水平,预示着中国大陆的司法考试与欧陆型司法考试接轨的方向,也顺应了国家司法考试由“一考定音”向“一年两考”的过渡。

  以上我们就各个学科和论述题做了具体的分析。不同学科有各自的特点,有些则是共通的,比如把握重点、侧重综合应用、关注社会热点,这些命题特点决定了考生复习的方向。应付司法考试,一定要做到司法考试考什么,我们学什么,司法考试怎么考,我们怎么学,这也是我们万国学校一贯强调教学复习的针对性的用意所在。对于司法考试,通过才是真理。

  最后,祝广大考生复习愉快,取得2008年司法考试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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