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boylxh 发表于 2009-2-13 23:05:38

胶东在线独家约稿:合同法复习提纲

  胶东在线考试独家约稿 严禁转载 违者必究   

  合同法复习提纲

编讲:隋彭生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法律的适用。

二、合同的分类

有偿与无偿。

双务与单务

诺成和实践。

要式和不要式。

涉他。

格式条款。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1.要约的撤销。

2.承诺期限的计算等。

3.迟发和迟到的承诺。

4.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与镜像规则。

5.承诺的方式。

6.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

二、 特殊程序

1.悬赏广告

2.招标投标和拍卖。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和附期限

违法条件。

不能条件。

既成条件。

法定条件(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二、效力未定

1.限制行为能力人。

2.无权代理。

3.无权处分

4.其他类型,如:

①   转租合同。

②   债务承担合同。

③   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同。

④   非主要工程的分包合同。

三、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

偷的公章、介绍信不行。

四、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强制性的规定。

五、可撤销

两个司法解释(关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

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并存时的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一、由第三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

甲方———————乙方

                     丙方

甲乙约定,由甲方向丙方交货(向第三人履行),由丙方向甲方交钱(由第三人履行)。

二、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

(二)撤销权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1.除非另有约定,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

如租赁合同的甲乙双方约定增加租金,已经经过的租期,租金不变。

2.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变更。比如甲乙约定减少租金,但没有约定减少多少。此时视为不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一)   债权转让

1.通知的方式转让。

79条有所限制。

2.保护债务人的两套方案。

(二)债务转让

1.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2.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

(1)新债务人可向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

(2)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三)概括移转

1.分立与合并。

2.继承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一.解除

解除权是形成权。

对形成权的归纳整理

其一,形成诉权:合同撤销权、保全撤销权

其二,单纯形成权:解除权、抵销权、撤销权、追认权、选择权(五大类)。

二.抵销

1.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

2.故意侵权的债务,侵权人不能抵销。

3.抵销的效力至何时?

4.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抵销问题。

例: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同时发生)甲公司欠款已经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冲抵货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答案:A

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相对人仍然可以抵销。

337条:在最初得为抵销时,主动债权若尚未经时效而消灭,时效完成后,仍得主张抵销。

5.对甲方的债权,乙方有履行抗辩权,甲方不得作为主动债权人抵销。

一.提存

二.免除

三.混同



第七章合同责任

第一节    缔约责任

第二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违约的免责事由

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二)修理、更换、重作等

(三)赔偿金

1.可得利益2.可预见规则3.损益相抵4.过失相抵

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不同。

双方违约与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履行抗辩权不同。

(一)违约金

1.不履行的违约金、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和瑕疵履行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与法定违约金

3.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二)定金



第八章其他问题

一.法律的适用

二.合同的解释

三.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



第九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节买卖合同

一. 交付

二. 一交三转

三.卖人的验收

四.特种买卖

(一)付款买卖

(二)凭样品买卖

1.封存   2.有隐蔽瑕疵。

(三)试用买卖

试用期的确定(170条)。

单纯的沉默,伴随着期间之经过,视为购买(171条)

五.房屋买卖



第二节赠与合同

一.赠与与死因赠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二.赠与的任意撤销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

四.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赠与人穷困之抗辩



第三节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本息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第四节租赁合同

一.必要费用

二.有益费用

三.转租

四.买卖不破租赁

五.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

一.概念

二.索赔权



第十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承揽合同

一.承揽人对自己的损害和对第三人的损害

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

第272条与第253条的比较。



第十一章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运输合同

一.客运合同

二.货运合同

(一)   风险负担

(二)   单式联运

(三)   多式联运



第二节保管合同

声明与赔偿。



第三节仓储合同

仓单。



第四节委托合同

完成的事务。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第五节行纪合同

一、             概念和特点

1.   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动产买卖等法律关系。

2.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效力并不及于委托人(参照第421条)。

3.   种类。   

二.对价格的指示

要忠于对价格的指示。

三.介入权

行使介入权后,还可以要求报酬。

   

第六节居间合同

报告居间。

媒介居间

   

第十二章技术合同

一.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二.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

三.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

四.技术转让合同的有关问题

五.技术咨询合同的有关问题

359条第3款:“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胶东在线独家约稿:合同法复习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