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qingtong 发表于 2009-2-14 09:22:20

救火英雄流落街头与少女遭人砍无人救

  听着少女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呼救,成都华阳镇水津街上上千看客无动于衷,直到求救声慢慢消失……12月25日深夜,一精神病患者突然持刀冲上大街,将一个十五六岁的无辜少女当场砍死,给原本温馨的圣诞夜蒙上了一层阴影(12月27日据《天府早报》报道)。
  据报道,当日深夜11时,女子大呼“救命啊!有人要杀我”,而男子边走边吼,“闪开闪开!哪个不让开就杀谁”。笔者以为,无论杀人者是谁,有多凶狠,但在女子被挟持之前、之中的这两段时间,竟没有人伸出援救之手-----哪怕是拨一下110,实在让人悲哀。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女子遭刺杀了10余刀,10余分钟后才无力呼救,在这段时间竟没有人拨打一下120。胆小怕事不敢救人倒罢了,但悄悄地拨一个求救电话也那么难吗?
  如此事实,自然显示出看客心灵的冷漠与麻木,面对顷刻间就要消逝的生命竟坦然作壁上观,显示了看客对生命意识的极端淡漠。当人们把看客的“无动于衷”放到道德底线或者天良的天平上去衡量时,笔者以为,事件的背后还有深层次的东西值得探究-----见义勇为的英雄所需的土壤。
  笔者想到了救火英雄流落街头的故事。1999 年10月6日凌晨5时,时年33岁的赵邦春在睡梦中听到呼救声后,立即翻身起床,飞奔出去救火。在“必须马上切断电源,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情况下,赵邦春准备切断电源时,一根被火烧断的电线落在了他的手和脚上。赵邦春顿时失去知觉,虽经抢救,但也落得个6级伤残。
  几年过去,4家受益户没有一户向赵邦春兑现一分钱。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赵邦春的困境引起了当地区政府的关注,责成区民政局和当地镇政府,在每季度由民政拨付给各乡镇统筹安排的临时救济款中给予赵邦春一定的补助。但是,这一“答复”直到2002年底仍处于“打雷不下雨”阶段。而且,赵邦春的妻子离他而去。
  救火英雄流落街头。这是英雄见义勇为的结果吗?显然不是。对比之下,我们或多或少能感觉到为什么现在的人们都变得“冷漠”、“麻木”了,为什么成都华阳镇水津街上上千看客面对少女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呼救声会无动于衷。但这一切都不是我们这个时代与社会所需的。我们期待社会充温暖、奉献,更期待社会拥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见义勇为行为。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才会有见义勇为出现?从哪里入手?社会该倡导些什么?做些什么?政府有什么法规制度需要建立或者完善?比如成都华阳镇水津街上的这起砍人事件,假如有人出手相助了,但由于凶手过于顽抗而使见义勇为者伤致重残,见义勇为者的医疗费将由谁来买单?万一其丧失了劳动能力,谁将对他的下半生负责?类似的提问还有很多,倘若这些问题没有答案,社会上见义勇为者难免会越来越少。毕竟,类似救火英雄流落街头的事实太残酷了。
  因此,笔者以为,对见义勇为者不仅仅是要实行精神鼓励,更要实行物质奖励和提供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这将是我们这个社会、时代之所需。据笔者了解,目前我国许多省份都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但由于其操作性不强以及相关承诺难以兑现,使得条例难以达到出台之初的初衷,对见义勇为行为所需的土壤难以起到催生作用。就此,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仍须努力,从多方面入手营造见义勇为所需的土壤与环境。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3/77/news202767723.shtmlA>
  http://news.sohu.com/20041227/n223654035.shtmlA>

  (作者单位:山西青年报社 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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