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定胜天”还是“天人和谐”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古人曾经豪迈地提出"人定胜天"的结论。据说,古人讲"人定胜天",义为:在一定的条件下,人的因素比天命(自然的因素)更为重要。这个"胜",不是什么"战胜",而是"比什么什么更重要"。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后来,一些人对这个概念作了许多延伸,便定义为"人的力量可以战胜自然"了。就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而言,处理二者之间关系的模式主要有三种:
人定胜天。在生态系统中,人是调控者,是生态系统发展变化的主导力量。"人定胜天"突出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把人看作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强调人对自然的支配权,包含了诸多夸大的成分。如果合理地解释,也就是人的主动能动性可以作用于客观规律性罢。人类是可以认识自然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人类认识自然必然达到相应的广度和深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认识将不断提升,以至接近自然的本来面目。人类是可以利用自然的。选择自然中益于生存发展的东西为己所用,是人类的精明之处。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实现自身目标的过程,就是利用自然、开发自然的过程。人类是可以改造自然的。原来的沧海桑田,如今已面目全非,仅有的几处原始景观,已被划为自然遗产供奉着,人类改造自然的手段正向着自己都难以预料的方向迈进。人定胜天,就是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认识、利用、改造自然,是对人类智慧、力量的肯定与赞美,这仅仅是矛盾的一个侧面。
天定胜人。与"人定胜天"相反,"天定胜人"包含了一些消极因素。认为人应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甚至对人在自然界中产生的影响皆持轻视和否定的态度。那么,人的力量与自然的力量到底谁大?从总体上讲,人类从自然中产生,依靠自然生存,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永远不能摆脱自然而独自潇洒地活着。王母娘娘还开蟠桃会,请众神仙吃蟠桃,喝玉液琼浆,可见神仙也不能免俗。如果进行抽象的量化对比,那么,人力的总和永远小于(最多是接近于)自然力,人类战胜(恶意地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必然是自取灭亡的过程。人类永远没有资格为自己是"万物之灵"而沾沾自喜。在近现代历史中,由于人为的破坏,环境的恶化,我们遭受自然的惩罚已经很多,而且仍日益显现。
天人和谐。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热爱、尊重、保护和合理地利用自然,通过道德和法律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的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和谐、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和谐等等,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科学的、明智的价值追求。一方面,我们要重视人的因素,挖掘人类的聪明才智,促进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使人类的认知更符合自然发展变化的(关键是进化和优化)的需要。另一方面,要走科学发展之路,保持人与自然的互动双赢,绝不能以牺牲自然和环境作为代价,换取短暂的、表面的繁华。坚持天人和谐,关键是将实现人类的现实利益与理性智慧、科学态度、道德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对自然的利用改造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充分考虑自然的承载度,避免因滥施人力引起自然更多负面的反弹。
人定胜天,不如天人和谐。
(作者单位:康梅经,江苏省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 224001;王淼,江苏省响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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