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出狱后骗狱警26万
服完刑后当上房产公司副经理 谎称能买回迁房曾因诈骗罪在监狱服刑的男子甄某出狱后在一家房产公司当副经理。他以能买回迁房为名,骗取曾经监管他的狱警26万余元。近日,(北京)宣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甄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50岁的甄某是河北省保定市
人,小学文化。1988年3月,他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1年11月被释放。出狱后,甄某当上了北京市亿隆金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经理。
2004年,甄某回河北老家时,遇到了曾经负责监管他的狱警万先生。在聊天过程中,甄某得知万先生的儿子在北京上班,正打算买房子。甄某于是告诉万先生,他可以帮忙买到位置比较好、价格比较便宜的回迁房。
考虑到甄某在房地产公司上班,万先生就相信了他。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间,万先生和儿子多次在宣武区南纬路等地,将共计26.9万余元购房款交给了甄某,并约定购买宣武区一处回迁房。
此后,万先生经常和儿子去小区查看。不久,他们发现有人入住了,便找甄某询问,甄某给了他们一个房产证。万先生去房管所咨询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房产证是伪造的。发觉被骗后,万先生报案。去年6月13日,甄某被抓。甄某供述,他根本没能力买回迁房。拿到房款后,他花5.8万元为自己在保定市买了一处平房。
法院认为,甄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示,部分赃款已收缴发还,对他酌予从轻处罚。(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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