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11月22日-28日)第七十期
每周法治热点a>,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a>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夏淑琴诉日右翼作者侵权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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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2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侵害名誉权系列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对日诉讼案件首次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夏淑琴和她的两名律师a>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均未到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到庭应诉。夏淑琴在诉状中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两案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人民币80万元;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a>。
公安部悬赏38万通缉五大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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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上午,公安部举行“公安部通报全国扫毒行动最新战果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公安部向全国发布通缉令,悬赏38万元公开通缉5名贩毒数量巨大、危害特别严重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这五名逃犯分别是:刘招华,1999年“7.28”特大贩毒案的在逃嫌疑人,涉案冰毒12.36吨;罗有文,涉嫌2000年贩运海洛因269.5千克;马顺苏,云南逃犯,涉嫌2001年贩运海洛因21.1千克;邱何水,安徽逃犯,涉嫌2003年贩运海洛因21.11公斤;刘少通,广东逃犯,涉嫌2003年跨国贩运冰毒20公斤。公安部共拿出38万元人民币作为专门奖励资金,对提供这五名逃犯重大线索的举报人或者将五名逃犯抓获的单位或个人,将分别给予3至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民事执行中拍买变卖财产司法解释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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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买、变卖财产的规定》。针对目前执行实践中一些法院对查封的财产处理不规范的情况,《规定》强调,对查封财产进行变现时,应当把拍卖作为首选的方式,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能采取变卖等处理方式。《规定》明确规定了三种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方式,排除了法院依职权直接指定评估、拍卖机构的做法。司法解释尽量避免因拍卖程序本身引发新的问题和纠纷,并特别注意对拍卖程序中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还规定了无益拍卖的禁止、拍卖公告、拍卖委托的撤回、拍卖程序的停止、拍卖动产、不动产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转移的时间、拍卖财产上原有权利负担的处理、拍卖机构收取佣金的比例以及变卖的价格等问题。
“性福天堂”网站站长被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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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通报,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利用“性福天堂”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年仅二十岁的“黄色”站长荣超以犯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自2004年3月27日“性福天堂”网站建立至案件告发被关闭,被告人荣超建立的网站共发展会员63863名;利用FTP站点对外进行传播的电影中含淫秽电影427个;在天津市民政局低保网页服务器上有淫秽电影139个,淫秽图片文件1912个、长篇淫秽小说7篇、色情淫秽小说8篇,原创小说10篇;部分淫秽信息的点击量为11万余次;通过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人民币1750余元。汉江中院认为,被告人荣超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电影视频文件数量及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的人数,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还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和明知是具体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的网站上提供直接链接,依法均应从重处罚。
河南汝州“11·25”凶杀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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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23时45分,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男生宿舍发生一起凶杀案。一歹徒持刀闯入该男生宿舍,对熟睡中的学生行凶,共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26日16时,犯罪嫌疑人闫彦明被抓获。经查证,犯罪嫌疑人闫彦明,男,21岁,初中文化程度,家住汝州风穴街道办事处焦洼自然村。该犯罪嫌疑人行凶后服毒自杀未遂,被家人送医院抢救,其母看到公安机关通告后,怀疑是其作案,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取证,确认闫彦明为作案人,闫彦明本人也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讯问掌握的情况,该犯罪嫌疑人因认识问题偏执,对这些学生有仇视心理,造成杀人作案事实。
姜云春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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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不予受理姜云春家属的行政起诉,依据是兰州警方的“击毙”行为属刑事司法行为,故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姜伟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表示将向甘肃省高级法院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裁定书中认为:“兰州市公安局给姜云春家属出具的‘关于对姜云春家属请求的答复’,从内容看其行为属刑事司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a>>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二)项之规定,起诉人对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a>》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a>》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姜云春家属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凤凰卫视前副主席周一男被劫案主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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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举行公判会,对凤凰卫视前副主席周一男、向永进等实施抢劫、致5人死亡的犯罪分子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为,罗军、张涛、郑安、吴远翠、胡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5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依法严惩。在共同犯罪中,罗军、吴远翠、张涛、郑安、胡钢5人均系本案的主犯,依法应按照其组织指挥或者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案犯于26日伏法。
广东“打黑第一案”主犯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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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周广龙为首的由24名被告人组成的广东“打黑第一案”,11月2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广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各被判处死缓、无期至有期徒刑不等。周广龙从1990年开始以威胁手段向在火车站地区经营客运、货运的单位和个人强收拉客费、保护费。后逐渐非法垄断了广州至兰州、西安等货运线路,牟取暴利。2000年2月始,周广龙还对广州市芳村区的花卉市场进行垄断经营。法院经审理认定,以被告人周广龙为首的犯罪组织已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5人重伤、10人轻伤,手段残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并用于伤害他人,情节严重;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商品交易,情节严重。被告人周广龙是本案主犯,被判处死刑。
人民监督员制度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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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在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由社会各界人士选任的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从2003年10月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始试点以来,到今年6月底,全国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选任了8000多名人民监督员,对1000多件案子进行了监督,有约7%的案件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不同意,其中44件得到了采纳。
吴振汉娄小平分别被人大免职
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04-11/26/content_3292802.htmA>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11/28/content_2270452.htmA>
11月26日,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的提请,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撤消娄小平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娄小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今年8月11日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娄小平受贿39万元,还有93.7万多元无法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11月28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吴振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吴振汉,湖南安乡人,1940年出生,1998年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今年5月29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振汉辞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6月7日,吴振汉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吴振汉是否步辽宁高院院长田凤岐、广东高院院长麦崇楷后尘成为落马的又一位省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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