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政府绩效管理地方法规呼之欲出
百姓评政府将有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拟出台国内首部政府绩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将采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来评判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并设定标准由百姓评判政府工作好坏。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将草案在哈
尔滨市人大网全文公布,18日起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社会组织可以在未受政府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开展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绩效评估。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会第三方民间机构参与政府绩效评价是重大突破,人民群众可以合法地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价过程中来。
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结果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予以问责:
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上级机关确定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正确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和部署,给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违反规定进行决策,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的;因疏于管理、处置不当致使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财经纪律,情节严重的;本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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