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建立“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刘丹2月20日报道: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司法机关如何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日发布30条司法保障意见(下称“30条”),助力上海经济金融中心建设,其中包括建立“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预警金融风险。“2008年金融类案件数量上升得比较快,对法官素质和法律完善度的
要求也越来越高。”上海市高院常务副院长沈志先表示,“金融审判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将对2008年上海金融案件情况做综合性分析,建立金融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如:深入调查分析涉诉金融案件,加强对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秩序维护等领域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加强与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新类型案件、重大典型案件以及“金融风险情况”通报制度;慎重把握企业破产、解散标准、注重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的运用,建立健全涉案企业非法撤资逃债应急审理机制等。
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副庭长俞秋玮表示:经济发展迅速,金融衍生产品也越来越多。2008年新增了不少权证纠纷、理财纠纷,这里面也涉及不少群体性金融案件,企业破产、清算类案件。“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就要强调‘慎重’,因为这些领域往往面临法律不完善的问题,法官要综合相关政策、法律原则进行裁判。”俞秋玮说,“建立‘金融审判白皮书’能为各级法院金融审判提供实践和理论支撑。”比如在春节前,上海一建筑公司申请法院退还其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交的部分保证金2000万元,以解决年前偿付农民工工资等款项的紧急请求,法院收到紧急请求函后,立即对案件风险进行评估,鉴于该公司一贯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当即审批同意,当天就退还了2000万元保证金,解了企业燃眉之急。记者了解到,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上海法院建立“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创。沈志先表示,上海市高院建立的“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还将重点关注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案件出发,主要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意见书,强调风险防范。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也就如何保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安全和促进金融生态建设等问题,向全区金融机构发布了《2008年度金融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简称“金融审判白皮书”)》。
在这份白皮书中,金山法院分析了金融机构败诉原因和值得重视的问题,并想其提出加大贷款审查力度、完善内部制度、及时行使权利、增强防范意识、借外力形成合力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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