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法眼聚焦中国法治热点
2004年在不经意间从身边悄悄地滑过,然而法治的印迹却深深地留在记忆中。回顾2004年,一些重大的法治事件历历在目:中国第四次修宪保护私有财产、审计风暴席卷全国、法院检察院不参加行风评议、乙肝歧视风波引发的公民平等权思考、沸沸扬扬的饶赵案戏剧般地收场,一些法治人物的命运吸引了众多的目光:检察机关对刘晓庆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官莫兆军终审被判无罪,牺牲的英雄人物公安局长任长霞、法官蒋庆、护士郭钗更让人扼腕叹息……法治的进步,就在点滴之间。回顾2004年的法治热点,可以看出,是大家在推动法治的进步,是法治在改变大家的生活。宝马脱缰STRONG>
来自德国的宝马汽车,可以说是身份与财富的象征。2004年,宝马车经常出现在中国的法治新闻中,而且都与平民百姓有关,先说宝马汽车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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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2004年3月29日,被称为“马路女杀手”的黄娅妮开着宝马车先后撞伤7人,7月份又开着奔驰车撞了7个人,开碰碰车的水平也能考到驾照?真不知有关部门是如何把关的。比这影响更大的则是发生在哈尔滨的一起宝马撞人案,2003年10月16日,一辆拉大葱的农用四轮车偏要与宝马车“接吻”,结果将宝马车的反光镜刮到大葱堆里。宝马车的女主人苏秀文下车大骂农用车主代义权,一番纠缠之后,苏秀文坐进驾驶室,宝马车突然象脱缰的野马窜出,将代义权的妻子刘忠霞当场撞死,并致12人受伤。2003年12月20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决苏秀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案件宣判后,对苏秀文到底是操作失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网上众说纷纭。不仅如此,网上还传说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的亲属。2004年1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省委委员韩桂芝称,她与苏秀文没有任何关系。2004年,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组织省公、检、法机关进行对此案进行调查、复查,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苏秀文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不存在苏家收买、恐吓证人不让出庭作证的问题,也不存在苏秀文和其丈夫系省市领导的亲属并由省市领导干预该案处理的问题。7月份,又有报道说“宝马撞人案”“撞倒”副检察长,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房久林在“宝马案”中接受吃请,已经被转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某检察院立案侦查。而那个声称与宝马案没有任何关系的韩桂芝被中央纪委严肃查处,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体彩“挂彩”STRONG>
另一件与宝马有关的是宝马彩票案。3月23日,一个17岁的楞小伙子刘亮买彩票中了宝马车,披红戴花坐着宝马车风光了五个小时。两天后,他去领奖时却被告知彩票是假的。小伙子不干了,爬上了10米高的广告牌寻死觅活。体彩中心说刘亮用假票来搞诈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彩票发行承包商杨永明信誓旦旦地说是刘亮在搞假,而陕西省体彩中心原主任贾安庆则敢“拿人头担保”来证明体彩中心不会作假。结果呢,12月3日,这场闹剧的主角杨永明被以犯诈骗罪、行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贾安庆被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13年。宝马彩票案发生,使体育彩票的形象“挂彩”。看来,不完善彩票立法、不规范彩票行政监管就很难从根本上防止闹剧重演。宝马彩票案还给公证蒙尘,在现场公证的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萍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经被送上法庭。亡羊补牢,犹为未晚,7月份,司法部的《开奖公证细则(试行)》开始施行,首次对开奖公证进行专门规范,公证的时候再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祸从口入STRONG>
2004年,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你能想到,一些所谓的“奶粉”,竟然是不法分子用淀粉、蔗糖加上奶香精制造出来的?在安徽阜阳,就有12名婴儿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夺去生命,229名婴儿营养不良,许多成了“大头娃”。事发后,有关部门进行了雷厉风行的查处:扣留、封存、暂停销售奶粉10多万袋;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合格奶粉案件39起,打掉生产及分装窝点4个,刑事拘留47人,宣布正式逮捕31人。虽然效果是不错的,但是有关部门要是平时开会、发文件的时间抽一点到大街上转转,可能效果会更好。另外,在广州还发生了“5.11”毒酒案,致使11人死亡,50多人中毒,其中包括80岁的老者都被放倒了。毒酒中甲醇的含量是每一百毫升22克,竟然是超标550倍。除了这些,还有工业盐腌制的四川泡菜、氨水制成的“龙口粉丝”、矿物油制作的毒瓜子……,还有什么我们能放心吃的?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了惩处。除了要重新找回失落的诚信意识外,而更重要的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思考如何加强日常的监管,防患于未然,这才是治本这策。
扫黄风暴STRONG>
自从互联网出现以来,网络上的黄色、淫秽等不良内容一直是令人头痛的问题,特别是对青少年来说更是精神鸦片,有的学生人在教室里,头脑中还在“放映”着网络上的内容,因为上网导致的违法犯罪不在少数。7月份,一场打击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开始,1442个色情网站被捣毁,24000多个违法网页、13000多张违法图片被删除;在3721等搜索引擎上删除违法信息10万多条。一批“黄站长”作茧自缚落入法网,象四川的邓岷江、北京的梁宏彬等均因传播淫秽物品被处有期徒刑,湖北的荣超竟然将他的性福天堂黄色网站以黑客手段建到了天津民政局的服务器上,结果获刑15年。在网络扫黄之后,打击的锋芒又指向淫秽色情声讯台。在扫黄期间,10月份,广州还对全国最大的淫秽光碟案案进行宣判,13名被告人被判刑,该案查获的淫秽光碟达440余万张,相当于1994年到2002年全国集中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总量的三分之一强。应当说扫黄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如何保持这种成果,可能还不是“突击”式的方式所能彻底解决的。另外,扫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法律漏洞。目前规范网络的规定不少,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现象比较严重,而且这些规定的效力层次较低。除了“两高”共同发布了一个司法解释外,还有许多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如浏览色情网站的行为究竟属于道德调整还是法律调整的范围,是疏还是堵也存在不同的意见。8月份,四川的两网民因在色情网站留言受到警方处理就在网上引发不小的争议,后来这条新闻没有了下文,估计也不是不了了之。扫黄过后,既有一些漏网之鱼,也一些网站在打“擦边球”。另外,由于网络的无国界性,对“进口”的黄网如何处置也还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人车之争STRONG>
2004年,有一大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道路交通安全法a>了。不论是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a>实施前,还是实施后,关于自动车撞人,机动车是否应当“负全责”的问题一直是争论不息的话题。道路交通安全法a>的许多内容如“撞了不能白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了对受害者的保护。但是,对其中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也出现了许多反对声音,特别是一些驾驶员更感叹:“还是去拉马车没有风险”,认为这样的规定对机动车的驾驶员是不公平的。在10月22日,北京市和江苏省同时出台了各自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地方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a>第76条机动车与行人的责任分担问题进行了细化,或也可说是“突破”。道路交通安全法a>实施以后,由于赔偿标准提高,甚至出现了专门守株待车的“碰瓷”族。责任分担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利益分配的过程,不同观点的碰撞实际上正是利益的交锋。法律,不再是天上的月亮可望而不可及,它切切实实地影响着每一个的生活。
贪官落马STRONG>
2004年,中国的反腐败浪潮让世人刮目相看,一大批高官要员落马,显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让国民拍手称快。2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执行死刑,他是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8月,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9月,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被判12年。12月,原湖北省委副书记张国光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除了省部级干部外,还有一些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也相继落马,其中包括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娄小平、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江苏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建林。还有一些高官包括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上文提及的韩桂芝均被查处。一些贪官面对国内的反腐形势,纷纷企图溜到国外寻找避风港。可是,在国外的日子也不好过。4月,巨贪余振东没想到会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美国联邦执法人员移交给我国警方。在2003年底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2004年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通缉涉嫌特大贪污受贿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为了防止贪官外逃,中纪委开始部署“出国报备”试点工作。一批贪官“前腐后继”,一批贪官边腐边升,时时在向我们提醒: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为什么有的贪官仍然在顶风作案?究竟有多少漏网之鱼?腐败的成本有多大?这些都值得我们回味。
恶魔末日
STRONG> 2004年,一些恶性案件的发生一直是萦绕在人们心头的梦魇,好在这些案件均已经侦破,可以告慰那些亡灵。2004年2月23日,一个来自农村的大学生马加爵仅仅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连杀4名同学a>并将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进行通缉,不到一个月后在海南三亚市将亡命天涯的他抓获。马加爵被执行死刑后,更多地引发了人们对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2004年被枪决的还有河南的杀人恶魔杨新海,称他为恶魔可是一点也不过分。他自1999年出狱后,恶性不改,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采用夜间翻墙入院等手段进行疯狂抢劫、强奸,竟然杀死67人。连杀67人后才被抓捕,既说明歹徒的狡猾,也对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面临空前的压力。8、9月份,在兰州发生两起少女惨遭恶魔掏肠的恶性案件同样令人震惊,犯罪嫌疑人乔建国已经被批捕,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多行不义必自毙,恶魔的末日是他们自己选定的。公安机关已经要求“命案必破”,我们希望这样的目标能够早日实现。
矛盾化解STRONG>
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的调整也导致矛盾的频发。2004年,发生在湖南的嘉禾拆迁就是社会经济发展与保障公民权利矛盾冲突的生动反映。“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曾经是嘉禾拆迁的口号,这种急功近利、无法无天的标语刺痛了人们的心。在查处嘉禾违规拆迁的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纠纷集中地区一律停止拆迁。同嘉禾拆迁一样,发生在江苏的占地6000多亩的“铁本事件”也同样教训惨痛。为了防止新的“圈地运动”,国家开始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追缴土地出让金达175个亿,不再给开发商吃免费的午餐。各种矛盾的聚集还体现在上访这一中国独特的社会现象中,一些提着破包、拿着厚厚一沓申诉材料的上访者千方百计进京“告御状”,希望能给他们一个公道。除了要从基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外,一些学者也认为,解决矛盾最终还是要靠法治化的道路,这是建设和谐社会a>的保证。公民之间矛盾的激化,也会引发社会的不稳。9月26日,不是去“炸碉堡”而是去讨债的姜云春在兰州被警方击毙,原因就在于他声称怀揣“炸药包”。且不论警方的做法是否妥当,为讨债不通过法律途径而以炸药相威胁,至少还说明我们一些公民对法治还缺乏信心。此外,2004年还发生了几起“诈弹”事件,犯罪嫌疑人当然只能自食其恶果。多一些合作,少一些对抗,通过加大调解化解矛盾已经成为共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民事案件要多调少判,并且发布了专门的民事诉讼调解司法解释,司法行政部门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司法民主
STRONG> 让百姓亲身感受司法民主,可以说是2004年一个亮点。过去,法庭上断案基本上都是专业法官的事,虽然有人民陪审员制度,但是实际上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数量不多,而且还有陪而不审的现象。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制步入法治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a>》8月份正式通过,可以预测民主的审判会推动审判的民主。在立法民主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份专门成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不仅负责法规备案,更重要的是审查其它法律是否与宪法相冲突,公民可以直接提出审查建议。违宪审查就象阿波罗登月一样终于迈开了第一步,尽管这个步子不算大。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这些解释的出台过程也体现了很强的民主性,网络、报纸上都可以看到征求意见稿,参与立法,不再是“肉食者谋之”的事情。而且许多网友的修改建议切切实实地被吸收到正式出台的司法解释之中,集中了多数人智慧的司法解释也必定更具有生命力,也会得到更多的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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