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YVhPnN 发表于 2009-2-21 23:31:51

圈养信鸽四十载 邻居患病应担责

  本报讯 6月8日,金坛法院对一起典型的相邻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金坛养鸽协会丁某拆除鸽棚、停止驯养信鸽。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吴某与被告丁某分别住在同一单元底楼和顶楼。丁某自幼养鸽,在自家屋顶圈养了60多只信鸽。因信鸽需每天定时放飞,故常有鸽毛、鸽粪等四处散落。2004年底,吴某患了隐球菌肺炎。因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主要传染源,故吴某在与丁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丁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因丁某未能举证排除吴某患病与其养鸽的因果关系,且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故丁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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