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燎原 发表于 2009-2-21 23:32:12

手机“定位”引发隐私权热议

电影《手机》中,男主角严守一被侄女用手机精确定位后的惊讶表情让人记忆犹新。如今,“手机定位”已经从电影虚构进入现实生活。记者21日从联通公司得到证实,6月份以来,南京地区已经有20名左右的客户办理了该公司新近开通的“手机定位”业务。而更早开通此项业务的无锡地区目前已经发展了100多名客户。
    精确度在50米内FONT>
    中国联通推出的这项名叫“关爱之星”的业务,是该公司“定位之星”业务的一种具体应用,6月初正式登陆南京2个营业厅,目前据称主要面向老人和孩子。这个技术通过卫星定位系统与CDMA网络的结合,能准确提供手机持有人在特定时刻的所处位置,据称,精确度能达到50米之内。
    据介绍,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后获得1张UIM卡,插入专门设计或其他支持该功能的手机即可;也可在原有133手机号码中增加这项业务。定位人可发送固定格式的查询短信,回复将以文字形式显示被定位人所在的具体位置,如“您所查询的133………机主在…路…建筑附近”;也可登陆“关爱之星”网站主页,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获得被定位人所在位置的电子地图;部分用户还能直接在手机页面上看到文字描述和电子地图。
    机主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FONT>
    原来只在诸如“007”电影或公安侦破技术中使用的“手机定位”进入寻常百姓家,立即引起公众的关注。看到广告宣传的张先生认为,个人所在的位置信息是一个重要的敏感信息,属个人隐私权的范围。开通“手机定位”,等于随时被人监控。如果每个妻子都给老公开通这项业务,生活会很恐怖。他担心这项新生事物的面世会增加侵犯隐私权的法律纠纷。而李小姐则担心有人会利用这项服务从事非法活动,“如果想跟踪某个人,给他的手机开通这个业务不就行了?”
    面对记者的质疑,南京联通市场部陈旭告诉记者,联通在开通这项业务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可能牵涉到的隐私权问题,为此,公司已经采取相关措施,比如要求办理此项业务的客户必须是手机机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经本人亲自签名后,才能开通自己手机的“定位”功能。而想要知道他具体位置的“定位人”,则必须通过“被定位人”的书面授权,并掌握其“授权密码”。
    陈旭强调,用户在办理“定位”入网时,所签署的协议比其他业务的协议要复杂得多。其中最主要的是《保密协议》,包括“用户须遵守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法规a>和规章制度”、“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联通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定位信息”、“如本协议由被定位人的监护人代签,监护人应保证其有充分权利代表被定位人的意志申请开通”等等。
    主要面向老人和孩子
FONT>    那么,现实生活中,谁会愿意将自己的位置信息被别人随时掌握呢?江苏联通公司杨青告诉记者,作为一项比较高端的技术,“关爱之星”业务并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针对的是个性化需求的特殊服务,其目标客户是老人、孩子等特殊群体,使家长能及时了解小孩的位置,方便对孩子的监护;同时,也方便对老人和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如精神疾病患者的照顾。他告诉记者,目前省内开通此项业务的无锡、南京两地,办理业务的大多是家长为正在读小学的孩子办理,少部分是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的。
    杨青说,联通公司推广这项业务是非常谨慎的,目前无锡、南京只是试点阶段。他介绍说,国际上日本、韩国等国“手机定位”这个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联通公司开通这个业务,所拟的协议就参照了日、韩的协议。国内去年六七月份开始,北京、天津、广东、浙江等地已经陆续开通,试点阶段社会反响都比较好,尚没有接到相关投诉。
    运营商有严格审查义务
FONT>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a>事务所刘绍奎律师a>认为,公众完全可以坦然看待“手机定位”这个新生事物。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他打比方说,就像卖菜刀一样,大部分人买刀是为了切菜,但不排除有人买刀去干违法犯罪的事,而卖刀的人并不该为此担责。“手机定位”这项业务的开通,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a>就行,但他强调,为防止有人利用这种服务从事非法的事情,运营商在开通过程中对客户要尽严格的审查义务。
    省公安厅科技处处长薛宏伟说,“手机定位”的面世是通讯发展带来的新技术,总体上讲肯定会给社会生活带来积极的意义。但任何一项技术都是双刃剑,关键是使用理念的问题,比如在孩子的监护、老人的照顾上,确实可以提供便利。至于保护个人隐私,这从技术角度来说完全是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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