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赌要“堵”亦要“疏”
赌博之风在中国也算是渊远流长了。古代就有一系列的赌博之术,可谓五花八门。有蹴鞠、走犬、斗鸡、纸牌、色子、麻将……到了今天,随着西风的进入,赌博之术也出现向多元化、高科技演进的趋势。胡适对于赌博之风痛恨有加,曾经专门写文章进行口诛笔伐:“麻将平均每四圈费时两点钟。少说一点,钱国每日只有一百万桌单板机将,每桌八圈,就得费时四百万点钟,就是损失十六万四千日的光阴,金钱的输赢,精力的消耗尚在其次。”甚至把它列在了鸦片、八股文、小脚女人的“第四公害”。(《漫游的感想》)。胡适从国民的劣性根上阐述了麻将乃到赌博的危害。其实,赌博的危害远远不到于此。当今最不能令国民容忍的是我们的许多官员用卑劣的手段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在赌城中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这时国人不干了,纷纷出来声讨。法律也是不甘落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司法解释,对于赌博出以重拳。我们看到了全国上下一片打击赌博的浪潮,一大批赌徒纷纷落入法网,一个又一个的在赌博中落马的贪官纷纷被曝光。我们看到了一片胜利的曙光。
但是赌博会由此绝迹吗?回答是否定的。我们不能用法律禁止人的所有弱点,正如在爱情上不能禁绝所有的痛苦一样。“法不禁人之常情”,前不久,我们的许多城市都发布了禁令,不允许在城市中燃放爆竹,但是施行一段之后,管理者发现,这是一条行不通的法令,国人在传统的节日里,如果不燃放爆竹,就不足以表现节日的气氛。这样,就出现了你禁你的我放我的尴尬局面。不得以,在禁令下达不久,禁放令又开始解禁。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禁放爆竹是一种惰性的表现。对此,我的观点稍显落伍:禁放是正确的,但是一定要有一个过程,不正确的禁放同样是错误的,禁而不禁,如同无禁。
由此,我想到禁赌也是一样,它有堵的一面,同时也有疏的一面。赌博这一人性的弱点不会因为法律的严酷而全面得到消解。联想到各种各样的彩票发行,除去西安宝马的黑幕,无论哪一个人从中得了大奖,我们都会心安理得。为什么,赌博的心理在我们每一个的心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大是小而已。难道彩票不是赌博?中国的股民有几千万之多,可是十之八九逃不过亏损的怪圈,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一批又一批的股民披挂上阵,乐此不疲。这种赌博的心里是一个禁字就可以完事大吉的吗?这显然是幼稚的想法。以西方为例,美国1997年开始设立赌场,而且在法律上予以认可,1982年到1996年只此一项收入,就达到500亿美元之多。民心不可禁,国力又可增加,我们何乐而不为?
赌博引起的官员腐败,这是万人皆以唾弃的一件事,光是媒介就已经想出了许多高招,坚决杜绝官员的腐败在赌博上的漫延这不是本文讨论的话题。我们要说的是,在更大范围内的禁赌风潮上,我们如何做得更好?
说到此事,我想起刘海粟大师写过的一本书《存天谈艺录》。里面讲述了一件事,刘大师因为在自己的讲课当中引进了模特,在社会性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政府也是横加干涉,称“有伤风化,较淫戏书尤甚”(当时的江西警察厅禁令)。1922年7月9日,孙传芳在报上的两大禁令就是“旗袍和模特”。最后以刘老交纳50元大洋了事。事后,刘老曾经感慨:“今天视模特为邪恶的陈见,依然像阴云一笼罩人民的心田,而那些真正淫秽的东西,倒明目张胆起来”。
模特在二十世纪初被视为洪水猛兽,但是模特的事业并没有因此而有任何的消减,今天许多女子在这一个行当上趋之若骛,在人的自然本性上,我们的“禁”不一定起到很好的作用,因为今天的模特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已经让人们羡慕得可望而不可及的工作。可见,人心不可“禁”。在许多我们还不能完全禁绝的地方,一味的“禁”也许不会有太大的功效。
在禁赌的风潮中,我的观点还是这样:要“禁”,但是“疏”同样重要。
(作者系辽宁省喀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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