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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城”业主寒风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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鈊給了伱 发表于 2009-2-28 16: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0日,寒风凛冽,100多位漫城业主聚集在位于南京汉中门附近的漫城广场,进行维权活动。一位业主说:“想不到七八十万买的房子居然有这么多的问题!”众多业主反映,对漫城小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他们曾数次要求开发商尽快解决,但是开发商迟迟没有采取实质性的行动。目前,本应于11月30日交付的第一批房子也未能如期交付。?8 ?1 B; t$ K& C5 F' S% @
          业主:人车不分流构成安全隐患?% `. r4 \# I& t5 Z( R. m: c% ]1 |
  维权当天,记者和业主们一同进入了漫城小区。记者发现,施工人员刚刚把03幢一间门面房前的台阶改成了斜坡,水泥还是湿的。业主们告诉记者,像这样的门面房在漫城共有16间。他们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他们这16间门面房是管理用房。现在,门面房的台阶改成了斜坡。一位业主说:“一眼就看出来这是要改成车库了。”对此,业主们强烈反对。一位周姓业主分析,小区内的道路本来就很窄,底层门面房一旦改成车库,就会破坏人车分流,进而影响小区居民的行走安全。而且,底层门面房高于道路40厘米,改成车库后,车辆从车库倒出时,1.2米以下儿童通过车库门前的道路或者在广场上玩耍,驾驶员由于视线受阻,很难发现他们,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 R; N8 {* h+ k# M2 r/ r/ o  部分业主告诉记者,他们从规划局得知,底层的门面房在规划的时候确实是车库,但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却隐瞒了这一事实。业主们现在感觉上当了,表示当初要是知道这个情况,肯定不会买漫城的房子。
! Y& d0 t2 `4 S  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小区主入口大门的广场,目前这里已经铺好了地砖。业主们说,小区主入口大门的广场应该按照销售人员的承诺和模型展板的规划设置绿化带并进行人车分流,不应该建成露天停车场。这样一是有利于小区主大门的行人安全;二是因小区内地势较低,可避免停车场的废气排泄到小区花园内无法散去;三则露天停车场的设置会严重影响1、2、3楼居民的休息。. c) @: b2 Y/ ]/ }' T5 S- @
  另外,开发商在东面消防大门旁建厕所,这样不但会带来安全隐患,还将影响小区的整体景观,而原先的规划中并没有,业主要求拆掉并按原规划做绿化。
9 z0 T! Y. T$ L3 c  在业主写给开发商的限期整改函,记者还看到了如下一些问题:
6 m- I$ e! T0 c9 x$ x  西面围墙和东面部分围墙采用了原先的施工围墙,西侧围墙的小区内侧面用了木条装饰,而围墙的外部仍污迹斑斑,极为不雅。业主担心或许存在结构性的安全隐患,不管此墙有无基础,都不应该稍加装饰后作为成品围墙直接交付给业主。, @* ~3 c. D# i! G. V
  原来的售房合同明确漫城外立面采用品牌面砖加涂料这两种主材,而目前,漫城外立面的颜色与模型以及宣传资料不一致。业主认为,这样的改动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业主要求开发商给予整改或者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k# a6 P, j: f1 ~) U
  业主还要求门窗玻璃要换成双面钢化的安全玻璃。/ m1 x( h" T9 D# G+ S
  漫城业主的维权活动从去年9月份就已开始。当时,有业主发现人机对讲系统是老式的,不符合小区应有的档次。
% A6 Z& z" f$ N$ ?- I  此后,业主又断断续续地发现了不少问题,并反映给了开发商要求及时整改。据业主称,刚开始,开发商采纳了业主的部分建议,在所有楼梯口贴了地砖,并安装了信箱、牛奶箱,在小区大门和绿化方面做了承诺。尽管如此,业主认为,开发商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行动,解决业主提出的核心问题,而且开发商对业主多次要求出面协商采取了避而不见的回应方式。+ X9 `' l6 s8 ?2 o4 e
  12月7日,80多位业主在南京医科大学举行了维权活动。业主们讨论了小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一直认为,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然后现场维权,请媒体报道,实在不行,反映给房产局。" f1 b8 q8 O" j' I
  12月10日,100多位业主到场,要求开发商出来当面解决。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开发商的一位财务经理承诺会妥善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维权业主才陆续散去。现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我们的维权活动有十几次了,今天算是有了一点小小的收获。”
9 y0 i7 B7 U( D3 n) l# j; X! U) I        开发商:厕所不再建 广场不会用作停车场
5 v9 q/ y0 t( _( w6 V: m; H* {  记者没有联系到开发商的主要负责人。于是,记者请求销售代理的工作人员能否联系到开发商。后来,销售代理包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其观点代表开发商南京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观点。' u! Q  `8 {" C5 g
  包先生首先明确地告诉记者,厕所肯定不会再建(现在原先的厕所已经夷为平地),门前的广场也不会建成停车场,目前广场同时也正在做绿化。
8 L0 p% }' i9 m; d  至于小区内底层门面房的使用,当初规划的时候就是用作车库的。现在既然有业主提出来有安全隐患,开发商表示不会用作车库,而且这些门面房不计入业主的公摊。" o9 B+ n1 z6 h6 e' t
  对于围墙,他认为,这是学习了上海某些楼盘的做法,建成了景观化的围墙,而且使用了防腐的木材,不仅美观而且坚固,业主不用担心它的安全问题。至于说墙的外立面不好看,但是外面的围墙是其他小区的,开发商也不好改变。
) c  s! v4 k. E1 V' s  他还认为,业主反映的问题不是关键性的问题,并且基本上合同里没有规定。例如,宣传中的墙体颜色是淡淡的一种黄,和现在的白色没有太大的出入。并且,漫城外立面使用的涂料是品牌涂料,没有质量问题。& D! c4 \- I# O$ O& A. |) d
  包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采纳了业主提出的一部分建议,做了合同外的一些工作,例如,安装了信箱、牛奶箱,建了儿童娱乐场所,更换了部分玻璃,并装修了大厅,对于业主提出的路面容易积水,他们也做了整改。# w2 G2 n" D- `9 z% q( d- j. _
  按照合同,第一批交房是在11月30日,现在没有交付。包先生说,这是因为施工过慢造成的,估计会和第二批房子一起交付,并保证不会有质量问题。
2 F6 B0 l" ], i% H2 ]5 z9 E            律师a>:要起诉需取证$ g6 k  k9 i: V% n3 |8 |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苏致邦律师a>事务所的张蓉彦律师a>。张律师a>认为,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业主就要提供开发商隐瞒事实的证据,例如录音、广告宣传等证据。因为开发商仅仅是口头承诺,并没有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那么,业主如果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在诉讼中是处于不利地位的。; o4 ]/ d# E2 ]  K( F: D
  在围墙问题上,张律师a>认为:围墙怎样建,建成什么样子,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有通过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协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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